根據中省文件要求、2025年中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為切實做好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研考是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國家教育考試,肩負著為黨育人、為國選才的重大使命,集中體現教育的政治屬性、人民屬性和戰略屬性。各二級招生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教育的“三大屬性”,把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放在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的戰略部署中去思考、去謀劃、去推進,進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質量,助力學校更有水平、更有特色建設,更好地服務、支撐教育強國建設。堅決做到“三規范,一降低”,即復試管理規范、調劑管理規范、信息公開規范,有效降低輿情風險。
二、復試時間
(一)復試時間
延安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復試和調劑復試兩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25年3月28日至4月1日,進行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詳細安排見《延安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安排》(附件1)。
第二階段:擬定于調劑系統開啟至4月下旬,進行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具體時間安排請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招生學院(中心)網站通知。
三、復試錄取工作組織機構
(一)校院兩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檢查督查和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統一管理部門,統一審核學院復試、調劑實施細則,統一發布信息、統一審核復試和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各學院(中心)成立由院長(主任)任組長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制訂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成立考生服務保障組
組長由研究生院院長擔任,成員由學工部、保衛部、教務處、后勤處、信息化處、研究生院和各學院相關負責人擔任。負責考生心理健康測試、復試場地保障、秩序維護、場所清潔消毒、醫護保障和網絡保障等工作,確保各項復試工作順利、安全、有序實施。
(三)成立招生錄取工作監督檢查組
組長由校紀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校紀委、督查辦、宣傳部和研究生院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負責招生復試各環節的監督和檢查,負責網絡輿情的監控和處置工作。研究生院也要自覺接受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保證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立德樹人、考試招生育人的理念。
(二)堅持綜合評價,提升研究生招生質量。
(三)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把學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復試工作要求
(一)復試方式。
1.各二級招生單位要根據學科特點,在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以現場復試,也可以網絡遠程復試。原則上一志愿考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調劑復試方式由二級招生單位自主確定,經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執行,同一專業同一復試批次須采取同一種復試方式。
2.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原則上要統一復試平臺,復試平臺應支持“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要對使用的平臺以適當的形式組織模擬演練,并做好網絡及復試軟件準備。
3.復試過程中可采用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考核形式。
(二)復試過程
1.學術學位研究生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的掌握應用情況、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研究生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2.復試過程中要做到“三隨機”,一是隨機選定考生次序、二是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三是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3.復試過程中要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復試組一般不少于5人,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復試工作的政治意識、保密意識、責任意識。
4.一個學科、專業需分組進行復試的,要對各組的成績區間進行劃定,各組的各分段考生人數要明確,保證評分標準的一致性、評分的公平性。
5.復試過程全程攝像,復試組人員嚴禁將手機帶入復試現場、中途離場,進行與復試無關的工作。
6.原則上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可提前結束考核。
六、復試考生要求
(一)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復試考生。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符合學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以學校公布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為準。
2.調劑復試考生。按照調劑政策,學校同意調劑復試的考生。
3.符合《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第二十二條加分政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五類考生),加分后達到學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4.符合《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第二十五條免試政策(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要求的考生。
(二)學校按照招生一級學科(專業)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分數線),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在一志愿生源上線充足的情況下,各招生一級學科(專業)參加復試人數與招生計劃差額比例為120%。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三)二級招生單位須在復試前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生須在復試規定報到時間內提交以下審核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證;②準考證;③《延安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學校院系黨組織鑒定并蓋章);④《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附件3)(手寫簽名);⑤成績單;⑥二級招生單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四六級英語證書,各類資格證書或獲獎證書,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
2.往屆生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證;②畢業證;③準考證;④《延安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單位人事組織部門或戶籍在鄉鎮鑒定并蓋章);⑤《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附件3)(手寫簽名);⑥招生學院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績單,畢業論文,四六級英語證書,各類資格證書或獲獎證書,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校驗未通過的考生,復試報到時還須在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佐證材料,不能提供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國(境)外學歷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學校和二級招生單位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材料不齊全的考生,不得安排面試??忌鷧⒓訌驮嚫鳝h節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
七、復試內容與要求
(一)心理健康測試。采用網絡測試,由研究生院負責,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組織實施,操作規范如下。
1.測試網址:http://219.244.0.223/psy/login.aspx;
2.測試時間:3月28日8:00至14:00,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工作;
3.登錄流程:進入心理測評系統登錄頁面,登錄賬號為考生編號,密碼為身份證號后六位;測評共兩個量表,測評結果必須要全部提交,缺一視為未完成測試工作。
測試結果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供院系錄取時參考使用。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調政審和面試考察的方式實施;復試考生須在報到時提供《延安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綜合面試環節進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筆試科目考試。線下復試采取筆試閉卷方式實施,一志愿考生復試筆試科目考試地點以“一志愿復試考試名單”通知為準,考生應提前半小時入場,對號入座,開考15分鐘后禁止進入考場;線上復試采取面試方式考核,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還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科目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復試筆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詳見我校2025年招生簡章(https://yjsc.yau.edu.cn/info/1025/20420.htm),藝術類專業復試科目以二級招生單位復試方案公布的考核方式和政策實施。
以同等學力報考進入復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階段主干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有一門次成績不合格的(每科目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不予錄取。
(四)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由各招生學院負責組織,在綜合面試環節實施,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綜合面試。由各招生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學院通知。各學院要對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考生進行分類考核評價,合理設計綜合面試考核內容??己顺煽冇嬋霃驮嚳偝煽?。
復試所有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須提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八、調劑復試
調劑專業復試等事項由學校和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九、錄取與成績要求
(一)總體要求
錄取工作嚴格貫徹“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切實提高招生質量。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復試成績與要求
1.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復試總分為400分),其中復試筆試科目總分150分、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總分為50分、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總分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項復試科目的考生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藝術類專業復試要求,按所在招生學院復試方案執行。
(三)錄取總成績評定辦法
錄取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組成。原則上初試成績權重為60%-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40%,各招生學科(專業)成績占比權重由二級招生單位確定;假設初試成績占比為X(0.6≤X≤0.7),錄取總成績評定辦法如下:
1.考生總成績(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初試總成績÷5×X+復試總成績÷3×(1-X)。
2.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X+復試總成績÷4×(1-X)。
(四)復試期間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問題的,不予錄取。
(五)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再次復試完成后,確定是否錄取。
(六)考生在復試階段暫不進行體檢。錄取進校后由學生處會同二級招生單位組織體檢;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要求,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學校復試錄取所有環節均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校內外人員向考生收取費用的情況,請考生及時向我校研究生院舉報。
(八)錄取入學后,二級招生單位將對考生進行再次復查,若發現資格不符合、人像不一、筆跡不符、學術水平差異較大等情況,學校核查屬實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十、信息公開
(一)招生計劃公開。各學院應將學校對一級學科(專業)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研究方向進行分配,并在復試方案中公布。學校將根據招生錄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二)復試方案(辦法)公開。各學院應根據學校的復試方案制定本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3月27日前將復試工作方案在本學院網站公開公布。
(三)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公示。參加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和第一次參加調劑復試考生名單由研究生院在單位網站上公布,其余批次調劑復試考生名單由二級招生單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研究生院要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考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開公示。
(四)成績公示。各學院復試結束后,成績經研究生院復核后,須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復試考生的成績情況。公布內容包括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含專業課考核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五)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學校統一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按照復試批次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六)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
咨詢單位:延安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咨詢申訴電話:0911-2650333。
舉報受理單位:延安大學紀委辦公室,接受舉報電話:0911-2650162,接受舉報電子信箱yadxjw@163.com。
十一、紀律要求
(一)招生錄取小組成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政策、不循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二)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招生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實行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公示制度,營造公正、公平的招生工作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延安大學復試過程中筆試試題和面試考題,按照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參加復試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在任何時間都無權對外公布;考生在相關科目復試未全部結束前,向他人泄露或在網絡平臺傳播復試試題(問答題)的,涉及到的考生按違紀處理并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到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并給予行政處罰。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二級招生單位及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順利完成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務。
本辦法由延安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詳見:http://yjsc.yau.edu.cn/info/1025/212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