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發[2022]15號)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山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招考委[2024]5號)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辦學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單獨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山西經貿職業學院
院校代碼:14177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疲?/p>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地址:濱河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南內環西街1號
龍山校區:山西省太原市晉祠路三段62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設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組,由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單獨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決定單獨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條件
第六條 已履行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手續,并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身體健康,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參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條件要求。
第五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七條 單獨招生計劃的編制,結合學院往年招生情況、辦學條件、發展定位及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本年度招生計劃。學院執行山西省教育廳核準備案的單獨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按照“現代學徒制”模式進行培養,考生須在報名(山西招生考試網填報院校及專業志愿)截止前赴企業,按第一志愿填報專業與意向現代學徒制班合作企業簽訂《現代學徒制培養協議書》。不簽協議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第九條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第六章 報名辦法
第十條 符合報考條件并申請報考我院的考生,3月下旬,憑本人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號”和登錄密碼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填報志愿,填報山西經貿職業學院兩個專業志愿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同意專業調劑的,須在“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內填“是”或“服從”。
第十一條 考生報考信息網上確認
1.確認時間:4月初(具體時間關注學院官網或“山西經貿職業學院招就辦”公眾號)。
2.確認網址:http://www.sxemc.edu.cn(網上確認操作細則詳見學院招生信息網《山西經貿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網上確認操作指南》)。
第十二條 報考信息確認所需材料
1.《山西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生報考登記表》一份,此表從學院招生網站(https://www.sxemc.edu.cn/second/24-190-204)下載填寫后,加蓋畢業學校公章。
成績填寫:普通高中畢業生由原畢業學校按考生本人《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填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及相關內容并加蓋生源畢業學校公章。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填寫相關內容并加蓋生源畢業學校公章。具有實踐經歷人員填寫相關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
2. 《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持就讀學校證明)。
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4.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須提供獲獎證書及表彰文件。
5.具有實踐經歷人員(高中階段學校畢業且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和實踐經驗的人員)還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以電子版圖片形式在網上確認時提交。
第七章 考試評價辦法
第十三條 學院單獨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面試”的評價方式進行綜合測試。
1.普通高中畢業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的選拔模式,文化素質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和面試由學院自主組織考試。
2.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面試”的選拔模式,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由學院自主組織考試。
3.具有實踐經歷人員采取“面試+職業技能測試”的選拔模式,面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由學院自主組織考試。
第十四條 考試方式、內容及成績計算辦法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綜合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面試成績
1.文化素質成績
滿分30分。參照考生線上報名中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單,未提供成績單的學生按60分計算。各科成績占比為語文60%、數學40%,成績為A折算為95分,B折算為85分,C折算為75分,D折算為65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
滿分為27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一般包括通用技術基礎、職業傾向和職業潛能等內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綜合心理素質、職業適應能力等。考核形式為:閉卷、筆試。
3.面試
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職業素質、職業心理、專業素質等,結合實際報考專業進行。
(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綜合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
1.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滿分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為30分(其中語文60%、數學40%)。文化素質考試分語文和數學兩個科目,命題依據為山西省對口升學公共課考試大綱。職業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一般包括:專業興趣、職業取向、專業相關知識等,主要考核考生的職業知識、文化素質、職業綜合素養與能力以及職業道德等??己诵问綖椋洪]卷、筆試。
2.面試
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崗位技能、通用技術、技能操作、職業心理等,結合所報考專業進行。
(三)具有實踐經歷人員
綜合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1.面試
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職業心理,結合實踐經歷和報考專業進行。
2.職業技能測試
滿分為300分。測試的內容、方式參照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技能測試辦法執行??荚囆问綖椋洪]卷、筆試。
第十五條 考試時間及考試地點
1.面試時間:4月9日、4月10日上午9:00--12:00 ;
2.筆試時間:4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30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現場閉卷筆試。
3.考試地點:山西經貿職業學院濱河校區(太原市南內環西街1號)
第八章 錄 取
第十六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基本原則,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第十七條 各專業根據各類考生綜合測試成績以及“志愿優先”的原則,分別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分數優先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錄取工作組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擬定各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報單獨招生領導組審定后,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第十九條 已被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山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也不能被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所錄取。
第二十條 考生須參加各縣(市、區)招辦組織的身體體格檢查,具體時間和體檢醫院按照考生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要求執行。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將不能被單獨招生錄取。
第二十一條 預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單獨招生系統”公示,公示期間接到舉報將及時核查并做出處理意見。學院確定正式預錄取名單上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經審批備案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九章 新生入學事宜
第二十二條 通過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須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在報名資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和考核中有弄虛作假或違規舞弊行為的考生,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章 監督機制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四條 單獨招生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陽光操作。
第二十五條 單獨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特別強化對考試和錄取等重要環節的監督。廣大考生和家長可通過學院網站對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二十六條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在高職院校單獨招生的報名、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招生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七條 學院招生咨詢部門:招生就業辦公室
咨詢電話:0351-6338595、6533086
學院網址:www.sxemc.edu.cn
郵 箱:2234633113@qq.com
通訊地址:太原市南內環西街1號
第二十八條 招生監督申訴部門:學院紀檢(監察)機構
申訴投訴電話:0351-6338847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院以往有關單獨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山西經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