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決定組織實施2025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湖北省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2979
第五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體育場路31號
郵政編碼:443000
第六條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
第八條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校長為組長,分管紀檢監察、教學、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和有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單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單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高職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5年學校設置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專業4個,總計劃16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
學校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不超計劃錄取。學??筛鶕罂既藬担瑢Ψ謱I計劃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及志愿填報工作執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根據專業需要,依照《教育部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專業分類標準,報考動物醫學專業的考生要求中職就讀專業為畜牧業類(即畜禽生產技術、特種動物養殖、寵物養護與經營、蠶桑生產與經營4個專業)。
第十三條 3月29日,所有志愿填報我校并通過審核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就業處(行政樓104室)領取準考證。已經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請于2025年3月26日前將相關資料交學校招辦審核備案。
第五章 考試及錄取方式
第十四條 此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的模式,考試時間為3月30日(其中文化素質測試時間為9:00-12:00,職業技能測試時間從13:00開始至測試結束)。各專業考試方式具體見下表。
第十五條 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其中文化素質滿分 200 分(考試科目包括語文100分,數學60分,英語4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考試科目包括專業知識筆試100分,職業技能操作測試100分)。合計總分400分。
第十六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按考生志愿劃定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分數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績總分排序;若文化成績總分相同,再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依次排序,如還相同,按職業技能測試中的項目依次排序。我校單獨招生投檔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專業投檔錄取。
第十七條 4月10日前學校完成擬錄取工作,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并辦理錄取手續。凡擬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今年后續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試和錄取,我校也不辦理退檔手續。
第六章 加分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成立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加分認定工作小組,負責相關工作,成員由教務處教師、單獨招生專業教師組成。
第十九條 加分界定說明
1.取得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等政府部門頒發,并能在技能人才評價網(http://jndj.osta.org.cn/)可查的本專業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的種類應與本人所報單獨考試招生第一志愿專業對應或相近,不一致的不予認定。
2.職業技能測試部分加分:技師證書加80分,高級工證書加50分,中級工證書加30分,直至該項滿分為止。
3.退役士兵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測試,分數按照實際考分的兩倍計算,總分400分。
4.職業類證書需在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期間獲得有效。
第二十條 加分申請流程
1.符合加分規定的考生,請登錄“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s://www.tgc.edu.cn/)下載《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加分申請表》。
2.按時報送個人申請資料(申請表原件,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證書復印件及原件)快遞到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3.申請經學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加分認定工作小組認定,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將在學校招生網予以公示,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
4.受理申請以郵寄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各類申請免試考生的材料郵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6日(以郵政部門郵件接收時間為準);到?,F場接收登記時間為工作日內8:30--11:30;15:00--17:00。
5.郵遞地址:宜昌市體育場路31號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104室,聯系電話:0717-8853339,黃老師(收),郵編:443000。
第七章 收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我校收費標準如下表。
注:本校單獨考試招生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入校后,住宿費、書本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國家相關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以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大二以上年級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退役軍人可按照政策實行學費減免,其他獎助政策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各項要求與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錄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讀,并享受同等待遇。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 高職單獨招生屬于特殊招生類型,此次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或轉專業,特殊情況確需轉專業的,可按規定在本校當年高職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二十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高職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監督舉報電話:0717-8853261。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也沒有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培訓班,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對以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舉辦考前培訓班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單獨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咨詢方式和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17-8853339,8853399
咨詢QQ群號:693434633
學校網址:https://www.tgc.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tgc.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體育場路31號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105室。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