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規及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087,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高職???,坐落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西夏區大連西路531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高職單招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高職單招工作,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研究決定高職單招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高職單招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招生工作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共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高職單招專業和計劃,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專業來源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寧夏教育廳批復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報名
第九條 學校高職單招對象分為普通生與特長生。
(一)普通生
已完成202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二)體育特長生
已完成202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體育特長生的項目限于足球、籃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體育特長生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者,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考項目一致;
(2)以上體育項目近五年參加縣級及以上團體或單項比賽獲得前八名者。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畢業生及綜合高中的中職學籍畢業生不能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如參加報名考試經核查后將取消報名考試資格。
第十條 根據《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寧招委〔2011〕1號)的相關規定,每生限報一所高職院校。
(一)報名時間:報名時間:2025年3月12日-3月18日。
(二)報名方式:登錄“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報名系統”報名(https://zsxx.nxgs.edu.cn/bm)。
(三)報名所需材料
(1)考生登陸“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報名系統”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報;
(2)考生登陸“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報名系統”下載《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單招考生報名登記表》并由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于考試當日交予工作人員;
(3)特長生填寫報名信息時將本人相關運動員證書及獲獎證書以PDF文件格式上傳至高職單招報名系統。
第五章 考試組織及成績認定
第十一條 高職單招考試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和寧夏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學校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
(一)考試時間
職業適應性測試:4月12日9:00-11:30。
特長生測試:4月12日14:00-17:30。
(二)考試地點: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三)考試方式: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筆試方法,由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命題、同步實施。
(四)考試內容:采取“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其中文化素質測試滿分300分(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原始成績作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300分。特長生須參加相應的特長生專項測試。
(五)成績計算及公布
1.普通生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2.體育特長生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20%+體育專項測試成績80%。
3.文化素質成績由寧夏教育考試院提供。
4.考生于4月16日-4月20日登陸“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成績。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錄取工作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監督、指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按照“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滿足考生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對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對于按照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高職單招體育特長生單獨錄取,滑檔的體育特長生按普通生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體育特長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體育專項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錄??;普通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在招生信息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審批,被重復錄取等不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進行退檔處理??忌粚W校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參加當年的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的高考。
第七章 體檢標準
第十六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準,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為6500元/年,其它專業學費4600元/年;住宿費每生每學年收費標準為:6人間800元、4人公寓1200元。
第九章 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生源地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國家獎學金:10000元/生/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生/年;
國家助學金:生均3700元/年;
燕寶助學金:寧夏籍困難高職(??疲W生享受燕寶助學金2000元/年,連續資助三年;
校級獎學金:為品學兼優學生設一等綜合獎學金2000元/年、二等單項獎學金1500/年;
校級助學金:分三檔,A檔一次性資助3000元,B檔一次性資助2000元,C檔一次性資助1500元;
勤工助學: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可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建檔立卡:寧夏籍高職(??疲┙n立卡經濟困難家庭學生每年減免學費4200元;
助學貸款:凡是被錄取的學生,持我校錄取通知書到考生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可貸最高不超過6000元。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條 經學校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開學報到15日內辦理繳納學費、注冊報到手續,逾期未注冊者,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參軍入伍新生需到校注冊并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一條 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的學習起止時間按實際時間填寫,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第十一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51-6736336 6722904
聯系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大連西路531號
電子郵箱:nxgszjc@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nxgs.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w.nxgs.edu.cn/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自治區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落實相關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