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p>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龍井路1號
學校情況簡介: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現有在校學生1.2萬余人,教職工近600人,占地面積600畝,是一所半封閉式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學院開設水利工程類、電力工程類、土木工程類、管理工程類、智能工程類五大專業集群,共25個專業。作為全省首家開展“雙證書”技能鑒定試點的高職院校,學院積極推動“崗課賽證”綜合育人機制改革,為學生成長賦能。師生先后榮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各級各類賽事獎項近500項。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持續保持在同類院校前列。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招生機構
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五條監督機構
招生就業處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廉潔規范,公平、公正、公開。學院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報名條件:
1.高中類: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2023屆及以往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屆、2025屆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須完成10門課程考試,每個科目須達到合格。
2.中職類: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取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
3.專項類:貴州戶籍退役軍人和我省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1.填報志愿時間
填報志愿時間:2025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8:00,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一所院校的最多六個專業志愿。
2.征集志愿時間
按照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時間,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參加征集。
3.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報名時間為2025年1月7日00:00至10日24:00,報名地點為考生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縣級招生考試機構。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1.中職畢業生
專業能力測試(筆試)時間:2025年3月22日09:00-11:00
技術技能測試(面試)時間:2025年3月22日13:00-17:00
2.普通高中畢業生
面試:2025年3月22日09:00-17:00
2025年3月23日09:00-17:00
3.專項類考生
面試:2025年3月22日09:00-12:00
備注:根據實際考試報名人數確定考試場次,考生按場次考試
評價方式:
1.“高中類”:實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考核該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礎潛能和職業傾向;采用線下面試的方式。
2.“中職生”:實行職業技能測試,包含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專業知識為基本依據,重點考察綜合專業能力;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充分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采用線下測試的方式。
3.專項類:實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考核該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礎潛能和職業傾向;采用線下面試的方式。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具體原則
1.專業錄取辦法
遵循考生填報志愿優先,以及充分滿足考生意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工作。錄取方式是根據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若第一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第二至第六志愿順序進行投檔錄取。若六個志愿均不滿足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服從調劑投檔錄取,未填報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免試錄取條件
(1)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省教育廳牽頭舉辦的貴州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免試報讀我院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申請資料,以就讀中職學校上報到省教育廳職教處通過出具的憑證為準。
(2)對符合免試條件并獲得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按照程序經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試錄取。
3.錄取成績計算
“高中類”:錄取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2/3÷11”,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10”,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占4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占60%。
“中職類”:錄取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占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換算公式為:《文化綜合》考試卷面成績÷3。
“專項類”考生:錄取成績滿分100分,以“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為依據。
“高中類”考生沒有文化素質成績或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中職類”考生(中高職貫通培養考生和享受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專項類”考生(享受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一律不予錄取。
4.分類考生待遇
錄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質、培養模式、畢業證書發放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5.錄取結果查詢
考生及時關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或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查詢。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學費:3850元/年
住宿費:六人間1100元/年、四人間1200元/年
書費:每學期預計費用在400-600元(各專業不等)。
第十三條 獎學金情況
1.國家獎學金
獎勵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資助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3.學生獎學金
獎勵全日制品學兼優的在校生,標準為一等獎學金1000元,二等獎學金600元,三等獎學金300元。
第十四條助學金情況
1.國家助學金
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資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由國家開發銀行貴州省分行向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在學生入學前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辦理。標準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
3.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原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
向全日制貴州省戶籍脫貧家庭在校學生(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提供專項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免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3500元。
4.勤工助學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提高綜合能力,報酬標準為每生每月650元。
5.臨時困難補助
家庭或個人遭遇突發性、臨時性、特殊性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補助標準為3000元-15000元。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gzsdzy.cn
詳細地址:貴州(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龍井路1號
郵 編:551416
2025年貴州水院招生咨詢QQ群:
高中類:961698082 715198459
中職類:792203549
咨詢電話:0851—8593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