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四川省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四川省高職單招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國標代碼及主管部門
(一)學校全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
(二)國標代碼:12758
(三)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四條 學校層次、辦學類型、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種類
(一)辦學層次:???nbsp; 辦學類型:公辦
(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五條 辦學地點
大學城校區:重慶高新區虎溪大學城南二路151號
榮昌校區:重慶市榮昌區昌州街道城南大道488號
第六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七條 學校成立跨省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廳高職單招的相關政策、辦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學??缡「呗殕握泄ぷ鞣桨?,執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紀檢監督小組,全程監督跨省高職單招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我校的高職單招計劃包括普高類和中職類,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我校引入韓國優質教育資源和高水平師資,與韓國又石大學共建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中韓智能工程學院”(許可證編號:GOV50KRA03DNR20241405N),開設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微電子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新能源汽車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旨在培養熟練掌握專業技術,擁有扎實的實踐技能,具有國際視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國際化復合型高技能人才。實行“3+0”合作辦學模式,學生畢業可獲得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和韓國又石大學的學習證明及相應課程成績證明。
畢業生可在國有、民營、外資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工作。其中,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可從事程序設計、軟件測試、軟件技術支持、Web前端開發、網絡管理、網頁設計、信息安全維護等工作;微電子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可從事芯片版圖設計,集成電路生產、封裝、測試以及芯片推廣與技術應用、廠區監管維護等工作;新能源汽車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可從事整車制造、汽車裝配與調試、汽車維修與保養、汽車零部件生產與檢測等工作。上述專業招生代碼為:5754,學費均為18000元/年(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批復的為準)。
注意: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填報了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忌讳浫『?,中途不得轉專業。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四川省規定加分政策,依據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四川省確定的高職單招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錄取專業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因考生自愿放棄錄取或其他原因退檔產生的專業空缺計劃,我校不再遞補錄取。
第十四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報考護理、康復治療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藥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無影響履行相關專業職責的殘疾或功能障礙。同時,報考護理、康復治療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
第十五條 考生于2025年4月11日17:00后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s://www.sceea.cn)查詢本人投檔情況,已投檔錄取到我校的考生,可申請自愿放棄錄取資格。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應于2025年4月13日12:00前將《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申請書》(附考生身份證照)發送至學校招生郵箱cqczs@cqc.edu.cn,逾期不再辦理,規定時間內未提交視為確認錄取。
正式錄取的考生經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忌晃倚U戒浫『?,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第五章 收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十六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重慶市發展改革委、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七條 學生的國家教育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財政部、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重要聲明: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處聯系。
第二十條 學生就讀校區安排
大一年級在榮昌校區就讀,后續年級回大學城校區就讀。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重慶高新區虎溪大學城南二路151號
郵政編碼:401331
招生咨詢電話:023-65626666
學校網址:https://www.cqc.edu.cn
電子郵件:cqczs@cqc.edu.cn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