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普高招生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為切實做好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麗水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歷史悠久、底蘊深厚的全日制綜合性公辦高職院校,是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學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優質高職院校、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全國五四紅旗團委、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文明校園,是全國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和浙江省首批數字校園示范學校。學校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善。
第三條 學校具有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疲ǜ呗殻┊厴I證書。
第四條 學校位于享有“全國文明城市”、“攝影之鄉、浙江綠谷”、“中國生態第一市”等美譽的麗水市。
第五條 辦學地點:白云校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欣苑街357號;綠谷校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綠谷大道327號,郵政編碼:323000,學校的國家代碼為12878,浙江省代碼為0072(普通招生)。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總計劃440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計劃320名,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劃120名,具體招生的專業、計劃、類別、學費如下表所示:
說 明:考生只可選報一個專業。本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七條 報名條件:符合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且已辦理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報名手續并且取得高考報名號的考生,方可報名。
第八條 報名方式: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網絡審核、網絡確認的報名方式。
第九條 志愿填報:具備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資格的考生請于3月3日8:30—3月18日17:00間登陸我校網站(www.lszjy.com)、我校招生網(http://zsw.lszjy.com)進入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報名并填報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報一個專業,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所有資料,考生志愿以網絡報名為準(報名成功后,專業志愿不得更改)。
第十條入圍名單確定:依據考生報考志愿,普高招生考生以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等級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00%確定入圍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若某專業的報考人數未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的500%,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入圍。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技能操作考試合格者則全部入圍,不設入圍比例。入圍名單于3月21日下午17:00(若延遲詳見公告)公布在學校招生網。
第十一條 網絡確認及報名費繳納:
已入圍考生須于3月22日8:30-3月27日17:00期間,登錄我校高職提前招生網(http://zsbm.lszjy.com/)根據頁面提示完成網絡確認,并根據提示向學校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人(浙江省物價局浙價費[2018]32號文件)。繳費方式統一通過我校提前招生報名系統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27日17:00,過期不予受理繳費事宜。
未進行網絡確認、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第十二條 下載準考證:已繳費考生在4月10日─4月12日憑個人相關信息從我校高職提前招生網相關欄目下載準考證。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文化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文化素質)測試由我校自主命題,考生務必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方可參加測試,缺其中任一證則不得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測試的考生視作放棄,已繳納的報名考試費概不退還。具體事項如下:
1.測試時間:4月12日上午(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2.測試地點: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具體校區地址詳見準考證)。
3.測試形式:以筆試方式進行。
4.測試內容:
普高招生考生以考察綜合素質及專業發展潛質為主,總分120分。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考察文化素質,考核內容為語文、數學,按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偡?20分。
第十四條折算成績
1.普高招生考生
各相關專業以科目1到科目6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成績等級為依據計算折算成績,滿分180分,各相關專業的核定科目如下表:
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中相關科目等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相關成績信息為準,我校直接引用并進行成績折算,無法查獲的學考成績概以0分計。
往屆生技術科目成績折算方式:技術成績=信息技術成績*50%+通用技術成績*50%。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按照已取得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有效成績為依據進行折算(滿分為300分,含職業技能操作成績、職業技能理論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考生參加的技能考試成績類別須與所報考專業招生類別一致。
職業技能折算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0.6,滿分180分。
第十五條考生總分構成
(一)普高招生考生總分(滿分300分)= 學考折算成績(滿分180分)+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20分);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分(滿分300分)= 職業技能折算成績(滿分180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20分)。
第十六條 錄取
1.錄取原則:
(1)學校嚴格遵守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招生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 睏l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3)錄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2.錄取規則:
(1)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同專業考生按照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http://zsw.lszjy.com)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上同步公示。未參加學校綜合素質(文化素質)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普高招生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成績、學考折算成績、各相關專業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次序(詳見“第十五條 折算成績”中各相關專業的核定科目次序)的單科成績等級擇優錄取。經上述排序后分數仍相同,我校將參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品德表現、創新實踐、運動健康和藝術素養等4個方面的終評等級依次擇優錄取。
(3)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職業技能折算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4)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根據“一檔多投”相關規定,凡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相關平臺,選擇確認1所錄取院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6)我校錄取比例為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00%。當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少于該專業的招生計劃數的1.2倍,則該專業實際招生計劃數按照該專業參加考試人數的5/6執行(有小數點的按進一法計算),且不安排備錄取名單;當實際參加考試人數達到招生計劃1.2倍、且不超過3.4倍時,備錄取名單按照實際考生數剔除擬錄取名單外的考生的5/6確定(有小數點的按進一法計算);當參加考試人數大于招生計劃3.4倍時,備錄取考生比例為各專業招生計劃的200%。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擬錄取、備錄取、未錄取考生名單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對于因擬錄取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我校將在備錄取考生中依次擇優錄取。擬錄取名單及備錄取名單將在5月6日在學校招生網公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5月17日-30日在學校招生網、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同步予以公示。
第五章 招生進程安排
第十七條 高職提前招生考試按照以下日程安排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1.報名時間:3月3日8:30—3月18日17:00
2.入圍名單公布:3月21日
3.網絡確認:3月22日8:30-3月27日17:00
4.繳費截止時間:3月27日17:00
5.下載準考證:4月10日─4月12日
6.綜合素質(文化素質)測試:4月12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7.成績公布:4月21日-22日
8.預錄取名單及備錄取名單公布:5月6日
9.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5月9日8:30-17:30
10.遞補考生轉為擬錄取登錄服務平臺選擇確認:5月13日8:30-17:30
11.網上錄取結束:5月16日
12.公示錄取名單:5月17日-30日
備注:高職提前招生進程可能會有所調整,請密切關注我校招生網。如因重大突發事件,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六章 招生監督
第十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九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名資格;已經入學的,按上級教育部門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各高中學校應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條 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咨詢電話:0578—2122447,2123456,2789770
第二十二條 監督電話:0578—2292456
第二十三條 學校網址:www.lszjy.com
招生網網址:http://zsw.lszjy.com
第二十四條 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
金等激勵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并有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