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政發〔2014〕37號)、《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6〕13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國標碼12036。學校創建于1958年,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搖籃”的美譽,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浙江省首批高職院校之一。學校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交通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是國家“雙高計劃”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骨干建設優秀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全國交通職業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教育部國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建設單位、交通部交通職業教育交通強國專項試點單位、浙江省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單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職教育試點院校。
第三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頒發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第五條 辦學地點:杭州本部(杭州市古墩路1516號);長興校區(湖州市長興縣林城鎮新林北路3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重大事項。下設宣傳錄檢、考試考務、招考監督、安全保障等工作小組,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第七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2025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設置提前招生專業12個、計劃465名。分專業計劃如下:
第五章 報名辦法
第九條 報考對象及條件。符合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且符合下列條件的普高招生考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2.空中乘務專業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不符合身體條件的考生慎報):女性身高163cm-174cm,男性身高173cm-185cm;雙眼矯正視力4.8及以上,無色盲、色弱、斜視;面部及身體裸露部位無紋身、無明顯疤痕、胎記、皮疹、體斑及色素異常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無傳染病、心臟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等各類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聽力正常,且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病;口齒清楚,語言流暢,無口臭、腋臭;無明顯的“O”型和“X”型腿。
3.考生須具有語文、數學、外語、技術、思想政治、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學10門科目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成績等級,且學考成績等級為E科目數須≤1門。
4.對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其高中學考外語語種為英語,且學考成績等級不低于C等。
第十條 報名時間:2025年3月10日-3月27日,截止時間為3月27日16:00。
第十一條 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我校招生網站(http://zs.zjvtit.edu.cn)“提前招生報名入口”,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
第十二條 志愿填報:網絡報名時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報名時間截止后專業志愿不得更改。每位考生僅可能入圍參加其中1個專業的綜合素質測試,也僅可能被該專業擬錄取或備錄。
第六章 換算成績及確定入圍名單
第十三條 總成績構成。所有專業的考生總成績滿分為600分,由考生高中學考六門科目換算成績(滿分300分)和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300分)兩部分組成。
第十四條 高中學考成績等級認定??忌咧袑W考成績等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從外省轉入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我校僅認可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成績等級;往屆生高中學考科目中的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以等級高者計入技術科目成績等級。
第十五條 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換算:由語文、數學、外語、技術、“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六門科目組成,滿分為300分。其中“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按照思想政治、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學的順序,選取成績等級最高的兩門。換算標準如下:
第十六條 確定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在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中,依據考生報考的第一專業志愿,以考生高中學考六門科目換算成績的總分,按照專業計劃數的一定比例確定各專業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分數線,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專業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當某專業第一志愿入圍比例不足時,則從第二專業志愿報考了該專業且其第一志愿未成功入圍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補充到規定比例即止。各專業入圍比例如下:
第十七條 在確定入圍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名單時,如出現末尾同分的情況,則報考該專業的同分考生同時入圍綜合素質測試。
第七章 繳費及網上確認
第十八條 繳費標準:根據《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8〕32號)文件要求,高職提前招生考試報名費140元/人。
第十九條 繳費及網上確認時間:2025年4月2日-4月10日,截止時間為4月10日15:00。
第二十條 繳費及網上確認方式: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登錄我校招生網站(http://zs.zjvtit.edu.cn)“提前招生報名入口”,在“考生登錄”平臺進行繳費及網上確認。
第二十一條 考生繳費與網上確認同時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1)查詢入圍測試資格,核對并完善個人的相關信息;
(2)閱讀《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并確認同意;
(3)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人。費用一經繳納概不退還。
(4)考生選擇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場次,生成《準考證》;
(5)考生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備注:成功生成《準考證》即視為完成網上確認手續。未完成網上確認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第八章 綜合素質測試
第二十二條 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測評考生的職業適應性及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各專業的測試方式和測試時間安排如下:
第二十三條 測試地點: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杭州本部。
第二十四條 綜合素質測試具體的測試方式、測試流程、測試內容及分值等規定,以我校招生網發布的《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細則》為準。
第九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 提交《高考體檢表》。參加空中乘務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須于2025年4月14日-4月25日期間,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提前招生報名入口”,在“考生登錄”平臺,自行上傳《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格檢查表》或《高考體檢結論反饋單》(由考生所在中學或當地體檢站提供)。未在規定期間內上傳高考體檢證明材料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對其他專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第二十六條 學校確定空中乘務專業錄取名單時,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由考生提交的《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格檢查表》或《高考體檢結論反饋單》為準。學校對不符合空中乘務專業所規定的身體條件(詳見第九條)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備錄。
第二十七條 學校于2025年5月7日前確定考生錄取情況。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滿分600分),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300%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和“備錄(含順序號)”考生名單,其中前100%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順延200%的考生確定為“備錄(含順序號)”。
第二十八條 當某專業實際參考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時,則按該專業實際參考人數全部確定為“擬錄取”名單;當某專業實際參考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但不足300%比例時,則按該專業招生計劃數100%比例確定為“擬錄取”名單,余下的實考考生確定為“備錄(含順序號)”名單。
第二十九條 學校對空中乘務和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面試成績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備錄。
第三十條 同分考生排序錄取規則。當某專業出現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則依次按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考單科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錄取情況。高中學考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思想政治、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學。上述情形依然相同的,則按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三十一條 各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三十二條 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將“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考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第三十三條 考生選定錄取??忌谝幎〞r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看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被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待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后,已被正式錄取的考生,則其他院校擬錄取和備錄的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再次登錄“服務平臺”選擇,依次循環。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三十四條 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某專業招生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第三十五條 網上錄取確認工作結束后,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公示錄取名單。已被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各類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未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高考并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第十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堅持“六公開、六不準”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高職提前招生相關信息,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三十七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退學并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收回學歷證書并上報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三十八條 高職提前招生試點工作,是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對招生違規違紀人員,學校視情節按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招生進程安排(如有變化,則以我校招生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1)2025年3月10日-3月27日,考生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27日16:00,報名鏈接網址:http://zs.zjvtit.edu.cn。
(2)2025年3月31日前,本校招生網站公布各專業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分數線,考生可在本校提前招生網查詢入圍測試名單。
(3)2025年4月2日-4月10日15:00,入圍專業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繳費及網上確認。
(4)2025年4月12日-4月13日,考生到本校參加專業綜合素質測試。
(5)2025年4月14日-4月25日期間,參加空中乘務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自行上傳《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格檢查表》或《高考體檢結論反饋單》電子照片。對參加其他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6)2025年5月7日前,學校按“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7)2025年5月7日8:30-17:30,學校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8)2025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9)2025年5月10日8:30-17:30,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10)2025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11)2025年5月12日8:30-17:30,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12)2025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13)2025年5月14日8:30-17:30,學校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14)2025年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
(15)2025年5月18日-5月31日,公示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后,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四十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航海勵志獎學金、優秀交流生獎學金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貼息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及艱苦專業學生生活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中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招生網址:https://zs.zjvtit.edu.cn
招生電話:0571-88481758,88481880
監督投訴電話:0571-88481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