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內教學函〔2025〕4號)精神,為科學、合理、有效地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對口中職畢業生,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模式。特制定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嚴格按程序實施“陽光招生”。
(二)能力為本原則。堅持高等學校選拔人才的“能力傾向”,在考核考生文化知識的基礎上,突出實際操作能力。
二、招生對象
具有內蒙古自治區高考報名資格且已經完成2025年普通高考正式報名的考生。
三、填報志愿時間、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填報志愿時間:2025年3月3日-7日。
(二)填報志愿方式: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填報志愿。
(三)注意事項:我校是否參加第二次網上征集志愿,視計劃完成情況而定。屆時將在我校官網發布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
四、網上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一)根據內發改價費〔2020〕184號文件,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需繳納考務費200元/人。
(二)3月13日-15日登錄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imeic.cn)點擊“2025年單獨招生”飄窗,繳納考務費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后方可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和形式
1.時間:2025年3月16日
2.形式:機試
(二)考試科目和內容
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考試科目和內容如下。
1.文化素質:分值200分。
(1)普通應屆畢業生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格考生(認定標準:普通類首選物理科目考生,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各科成績均應合格;普通類首選歷史科目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各科成績均應合格),按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50%認定,認定科目為:
①歷史類:語文、數學、外語、歷史。
②物理類:語文、數學、外語、物理。
(2)往屆生、參加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但成績不合格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在區外參加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考生及沒有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考試內容為:
①歷史類:語文、數學、英語、歷史。
②物理類:語文、數學、英語、物理。
(3)對口招生類考試內容為政治、語文、數學、英語。
2.職業技能:分值300分。
(1)普通類考試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包含信息技術、職業規劃、創新創業、心理健康。
(2)對口招生類考試內容職業技能測試,包括專業能力和專業素養,專業能力按計算機類、機電類、汽駕類、財會類、幼師類和美工設計類等6類分類命題考核,專業素養包含職業規劃、創新創業、心理健康。
(三)考試地點
1.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赤峰市、通遼市-通遼市蒙東智慧考試產業園(科爾沁藝術職業學院)
3.呼倫貝爾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學院
(注:考試地點根據考生畢業學校所在地就近分配,考生根據準考證上考試地點前往考點考試。)
六、技能人才免試
報考我校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審核合格后,相關專業可免試錄取。
(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中,獲得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中,獲得自治區教育廳主辦的全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符合免試錄取的考生,須于2025年3月10日前提交相關證書掃描件發送至ndzzsjyc@imeic.edu.cn(備注考生姓名及考生號)郵箱,由學校審核通過后可免試錄取至相關專業??忌雽W后須提供證書原件供學校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聯系人:王老師,電話:0471-4909810
七、錄取
(一)根據招生計劃與考試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嚴格按照“分數清”錄取規則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官網公示,公示期結束后上傳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四)普通類招生計劃按照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和不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列招生計劃,分別錄取。
(五)成績相同時,普通類考生依次根據文化素質(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成績、職業技能成績擇優安排專業;對口招生類的考生依次根據職業技能、文化素質成績擇優安排專業。
八、其他
(一)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除不允許轉學外,其他與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二)考生在單獨考試招生中的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處理。
(三)考生體檢及其它相關信息統一采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信息。
(四)已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五)學校招生監督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
(六)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開展考試招生相關工作,考生勿信社會機構的錄取承諾,以免上當受騙。本方案及相關補充說明內容由我校負責解釋。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學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名,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招生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該生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十、招生咨詢電話
0471-4909810 13081522173 13081529557
十一、監督舉報電話
0471-4909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