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4〕32號)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畢節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畢節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畢節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p>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畢節市高新區金海湖職教城文曲大道
學校簡介:畢節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占地面積740畝,建筑面積30余萬㎡。是貴州省首批“雙高學校”建設單位,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建筑工程技術入選省級高水平專業群。學校擁有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校企匯編“雙師型”教師隊伍,教學資源完備,實訓條件優良,圖書藏量80萬余冊,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萬余人。
學校設有25個招生專業5個專業群,構建跨區域協作、校企合作雙元育人的人才培養體系,獲得國家級、省級教學成果獎等系列標志性成果,建成省級職業教育質量工程、興黔富民、技能貴州等項目42項,辦學質量和育人水平不斷提升,學生就業渠道暢通,高質量就業有保障。
學校以建成省級“雙高校”、積極創造條件參加國家“雙高計劃”遴選、爭取創辦職教本科為“三步走”戰略目標,促進構建職普融通、產教融合、中高本一體化發展的市域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加快人力資源開發和建設貫徹新發展理念示范區貢獻力量。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招生機構: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制度,決定重大工作事項,執行重大工作決定。
第五條監督機構:嚴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準”“十嚴禁”和“三十個不得”等招生紀律規定,全程接受學校紀委(監察室)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5年貴州省高職(??疲┓诸惪荚囌猩鷮I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報名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類型。根據招生對象不同,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高中類”、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中職類”和面向我省戶籍的退役軍人等“六類人員”的“專項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報考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1.“高中類”
(1)參加2025年全省高職分類考試報名的2024屆、2025屆高中畢業生。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須完成10門課程考試,每個科目須達到合格。
(2)參加2025年全省高職分類考試報名的2023屆及以往高中畢業生。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
2.“中職類”。已參加2025年我省高職分類考試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取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
3.“專項類”。貴州省戶籍的退役軍人和我省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基層農技人員。農民工、企業員工至少在我省務工(工作)6個月以上,高素質農民須有我省經營管理型、專業生產型、技能服務型三大類型人才培訓經歷,下崗失業人員須進行了失業登記,基層農技人員聘任崗位為專業技術崗。報考專項類的考生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1)退役軍人: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退出現役證》、我省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農民工: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我省戶口簿或我省居住證明、在黔務工6個月及以上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在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清單、社區居住證明等)。
(3)下崗失業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我省戶口簿、失業登記證明等。
(4)企業員工: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我省戶口簿或我省居住證明、在黔務工6個月及以上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在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清單、銀行工資流水等)??忌趫竺靶栝_通工資發放銀行的網上銀行功能,手機上下載該銀行APP。
(5)高素質農民: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我省戶口簿、參加我省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高素質農民培訓證書。
(6)基層農技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我省戶口簿、所在單位證明。
(三)部分專業對接企業用工要求,對身高、性別等條件向社會公開,考生謹慎填報該類專業,具體要求見《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四)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貴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規定。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志愿填報時間:2025年3月10日09:00—3月14日18:00。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本章程填報志愿。
(二)征集志愿時間:我校錄取有缺額的專業,將按照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時間組織征集。
第九條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考試內容和時間
1.“高中類”考生
(1)考試內容。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由我校組織實施,滿分100分,采用面試的方式,檢測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礎潛能和職業傾向。
(2)測試時間:2025年3月23日09:00-17:00,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中職類”考生
(1)文化考試。《文化綜合》考試包含語文、數學、英語三個科目的內容,按照《貴州省中職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執行?!段幕C合》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1日09:00-11:30。
(2)職業技能測試。由我校組織實施,滿分100分,針對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對其進行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采用筆試考試,重點考察綜合專業能力。技術技能測試以操作考試為主,重點考察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的掌握能力。
職業技能測試時間:專業能力測試時間2025年3月22日09:00-11:00;技術技能測試時間2025年3月22日13:00-17:00,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專項類”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采用現場面試的方式,檢測該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礎潛能和職業傾向。
測試時間:2025年3月23日09:00-17:00,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準考證打印方式: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s://www.gzbjzy.edu.cn/zsjyc/index/zkzdy.htm。2025年3月20日14:00-2025年3月22日09:00打印準考證,同時學校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和在學校招生網站發布考試時間安排。
(三)測試須知
1.所有非藝術類專業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均只測試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多個專業志愿的測試成績互認。
2.非一專業志愿有報考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均須到相應的專業參加測試(中職畢業生專業能力成績可互認),沒有參加測試或測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調劑到此專業。
3.我校分類考試招生《考試大綱》于3月12日前在學校的官網上進行公布
4.報考“專項類”的考生在測試前須提供相應的材料到校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測試。
5.凡參加我校分類考試測試的考生,須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原件參加相應的測試。
(四)網征志愿測試時間和方式。我校第一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未完成,網上征集志愿以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征集時間、招生專業缺額情況參加征集,具體安排將會在我校官網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錄取原則
(一)錄取成績計算
1.“高中類”考生:錄取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占4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占60%。
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2/3÷11”,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10”。
2.“中職類”考生:錄取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占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
文化綜合考試成績為《文化綜合》考試卷面成績÷3,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3.“專項類”考生:對符合初審條件的專項類考生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錄取成績滿分100分,以“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為依據。
(二)學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考試最終成績,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中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三)“高中類”考生沒有文化素質成績或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中職類”考生(中高職貫通培養考生和享受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專項類”考生(享受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一律不得參加錄取。
(四)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合格線由考試院統一劃定,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取。
(五)對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教育廳牽頭舉辦的貴州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免試報讀相同或相近專業。
(六)對符合報考條件并在服役期間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學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試錄取。若報名參加“專項類”考試,視為自動放棄免試資格。
(七)考生須參加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體檢,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省招生委員會、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殘疾人聯合會的相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復查,凡發現不符合入學條件者,按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退役軍人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
(八)特殊專業錄取條件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5年貴州省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九)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學校組織預錄取,預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公示,確定錄取的考生在學籍管理及就業等方面與通過普通高校統一考試錄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第十一條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3+3中高職貫通被轉錄的考生不能參加高職分類考試和統一高考。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國家獎學金標準10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6000元/人/年;學校設有校級獎學金,獎勵各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學生。
第十四條我校錄取的家庭困難學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20000元,學生申請的貸款優先用于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2500元-5000元);為在校就讀的我省戶籍脫貧戶子女(原精準扶貧家庭學生),提供扶貧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生/年,免(補助)學費標準為35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學生實行學費減免,標準為3500元/生/年;校企合作訂單班學生,企業設有專項獎學金等資助項目;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助學措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畢節職業技術學院??飘厴I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畢節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聯系方式
聯系人:熊老師
聯系電話:0857-8330476(兼傳真)
網址:https://www.gzbjzy.edu.cn/
郵編:551700
微信公眾號:畢節職院招生與就業
學校地址:貴州省畢節市高新區金海湖職教城文曲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