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的相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江蘇省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城市職業學院。招生代碼:江蘇省內代碼1171。
學校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江東北路399號。學校辦學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古平崗35-1號(定淮門東校區);南京市建鄴區應天大街832號(應天校區)。
第四條 學校簡介:江蘇城市職業學院坐落于鐘靈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市主城區,是江蘇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公辦高等學校。學校設有商學院、建筑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環境生態學院、設計學院、藝術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城市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工作處。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江蘇省生源情況、區域調發展、重點政策支持,兼顧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制定學校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最終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條 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考條件:已參加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且已參加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各專業合格門數及校測要求如下:
普通類專業要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8門及以上科目成績合格,同時須參加校測。
藝術類專業要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4門及以上科目成績合格,并參加江蘇省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取得成績,同時須參加校測。
體育特長生要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4 門及以上科目成績合格,須參加校測和體育加試。體育特長生納入普通類專業招生計劃,體育特長生和藝術類不得兼報。
第五章 考生申請、校測與體育加試
第十一條 我校高職提前招生的考生申請及校測與錄取工作分兩輪進行。
第一輪:3月6日至8日(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00),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平臺(網址為:gk.jseea.cn),根據合格性考試成績,結合我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計劃等,向我校提出申請,并按我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參加校測??忌商顖?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第二輪:4月8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4月9日9:00至15:00,未被錄取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 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向我校提出申請,并按我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參加校測。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若已完成公布計劃或者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我校將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
第十二條 我校負責校測的命題、考試和評價等組織工作。
校測考試方式:筆試。
校測考試內容:文化素質(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測試卷)和職業適應性綜合測試,總分150分。語數英綜合測試內容以普通高考大綱為標準;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核邏輯思維、人文素養、心理素質、職業素養等。
校測考試時間:第一輪:2025年3月23日;第二輪:2025年4月19日(若第一輪已錄滿,則不再組織)。
校測考試地點:江蘇城市職業學院應天校區教學樓(南京市應天大街832號)。
具體校測安排以我校招生工作處網站公布的《江蘇城市職業學院2025年三年制高職提前招生校測通知》為準。
第十三條 體育特長生報考條件、報考方法及體育加試等要求詳見《江蘇城市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體育特長生招生辦法》。我校僅在高職提前招生第一輪開展體育特長生的招生工作。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江蘇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江蘇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公平、公開、公正,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執行照顧加分政策。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普通類專業考核總成績=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賦分成績+校測成績+政策加分;藝術類專業考核總成績=校測成績+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省統考成績+政策加分;體育特長生考核總成績=體育加試成績+校測成績+政策加分。其中,10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合格賦10分/門,不合格不賦分,總分100分;校測成績總分150分(體育特長生合格線60分);體育加試成績總分300分(合格線180分)。所有成績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考核總成績。
若總分相同,普通類考生按照校測總成績、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賦分成績、校測語數英總成績、校測英語成績、校測數學成績、校測語文成績依次由高到低排序;藝術類考生按照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省統考成績、校測總成績、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賦分成績、校測語數英總成績、校測英語成績、校測數學成績、校測語文成績依次由高到低排序;體育特長生按照體育加試成績、校測總成績、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賦分成績、校測語數英總成績、校測英語成績、校測數學成績、校測語文成績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再同分者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得分,綜合素質評價的認定辦法參見我校招生工作處網站公布的《江蘇城市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服從志愿只在同科類的專業之間調劑。
報考體育特長生的考生,如果未被錄取,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8門及以上科目成績合格者,可以繼續按照普通生身份,根據其在省教育考試院網上報名時的志愿信息按相應錄取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 校測費用和體育加試費用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執行,每生60元/項。
第十九條 我校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僅安排英語、日語語種。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年,
工科類專業5300元/年,
農林類專業2200元/年,
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我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按每學年人民幣800~1200元的分類標準收取(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對學生進行獎勵和幫助。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需經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和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生源地貸款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社會優撫對象子女,學校給予困難補助并提供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和幫扶途徑。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江東北路399號
辦學地址:南京市古平崗35-1號(定淮門東校區)
南京市應天大街832號(應天校區)
郵政編碼:210036
招生咨詢電話:025-86265382
傳 真:025-86265382
學校網址:http://www.jscvc.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jscvc.cn/
招生監督電話:025-86265341
招生監督郵箱:jijian@jsou.cn
江蘇城市職業學院招辦微信公眾號:jscvczb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工作處網站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有不一致,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得再參加錄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江蘇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