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 號)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19〕3號)精神,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職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為主的多樣化考試招生辦法,促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蘇省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5〕4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本簡章適用于我校2025年江蘇省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通科技職業學院
江蘇省代碼:1313
辦學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號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
第五條 學校簡介
學校創建于1945年,位于南通市主城區。學校環境優美,配套完善,地處地鐵口,交通便捷。學校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謀發展,辦學成績顯著,學校連續多年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學生專業技能扎實,深受用人單位歡迎,畢業生供不應求,是江蘇省文明校園、江蘇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江蘇省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
第六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其他黨委委員任副組長,組員由招就、教務、學工、財務、后勤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組成。負責確定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普猩吆弯浫∫巹t,討論決定??普猩卮笫乱耍瑸檎猩ぷ魈峁┲笇б庖?;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準、審核錄取結果等。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
第十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江蘇生源情況、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綜合分析,制定學校提前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數以及具體招生專業以江蘇考生服務平臺公布信息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已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中,報考??破胀悓I的考生須有8門及以上達到合格,報考專科藝術類(美術)專業的考生須有7門及以上達到合格。普通類與藝術類考生不得兼報。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分兩輪進行。第一輪報名時間:2025年3月6日—8日17:00。第二輪報名時間:4月9日9:00至15:00。如我校第一輪完成招生計劃,則不參加第二輪招生錄取。
第十五條 報名方法: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gk.jseea.cn)或我校門戶網(www.ntst.edu.cn)點擊報名鏈接進入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按流程填報我校志愿(報考我??忌梢蕴顖笪倚5?個專業志愿)。
第十六條 考核辦法
(一)考核方式
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聯合校測
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江蘇省藝術(美術)統考+聯合校測
(二)考核內容
我校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督下,參加“2025年南通市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聯合校測”(以下簡稱“聯合校測”),聯合校測包括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南通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
1. 聯合校測對象:所有填報我校的考生。
2. 聯合校測時間:第一輪2025年3月16日,具體安排于3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zs.ntst.edu.cn)發布;第二輪2025年4月13日,具體安排于4月13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發布。
3. 聯合校測方式:采用筆試方式進行。
4. 聯合校測分值及內容:聯合校測總分300分。文化素質測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或日語二選一)3門課程,總分280分,命題依據為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其中語文、數學卷面分各為100分,外語卷面分為8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卷面分為20分,主要測試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時事政治。分模塊組卷,共設語數英+職業適應性測試綜測、語數日+職業適應性測試綜測兩科。
5. 聯合校測題型:試卷結構采用客觀題,具體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
6. 聯合校測地點:南通市青年中路136號南通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章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七條成績計算
普通類專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聯合校測成績+政策加分
藝術類專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江蘇省藝術統考(美術)統考成績+聯合校測成績+政策加分
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分滿分150分,1門“合格”折算為15分,1門“不合格”折算為5分。
政策加分:(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注:如有政策調整,以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江蘇省2025年招生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愿,分專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普通類專業:根據“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聯合校測成績+政策加分”的總分進行錄取,若總分相同,按考生聯合校測成績錄??;如仍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職測成績排序擇優錄??;如仍相同,按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根據“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江蘇省藝術(美術)統考成績+聯合校測成績+政策加分”的總分進行錄??;若總分相同,按考生江蘇省藝術(美術)統考成績錄?。蝗缛韵嗤?,按考生聯合校測成績錄??;如仍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職測成績排序擇優錄??;如仍相同,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注:1.考生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給我校;
2.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美術)專業統考,沒有參加江蘇省藝術(美術)統考者不予錄取;
3.所有成功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參加聯合校測,否則不予錄取;
4.報考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兩個專業的學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物理必須合格,否則不予錄取;
5.報考我??罩谐藙諏I的學生,除須符合報名基本條件外,還須符合空中乘務專業報考要求,具體要求請查閱我校招生網(zs.ntst.edu.cn)。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參加聯合校測的考生應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60元/生。費用按照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明 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等有關規定收取??忌诳荚嚽案鶕W校招生網具體考試安排通過平臺繳納。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幣種:人民幣)
農林類專業2200元;
文科類專業4700元;
理科類專業5300元;
工科類專業5300元;
藝術類專業68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500—1200元(蘇價費〔2002〕369號、 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我校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成績優秀的學生在校期間均有機會獲得10000元/年的國家獎學金、最高2000元/年的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表現優秀的有機會獲得6000元/年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學報到后,經認定即可享受人均3700元/年的國家助學金,學校協助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殘疾學生可根據政策減免學費;學校另設有企業、校友等獎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依據江蘇省教育廳規定,高職提前招生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布。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如確需參加高考,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得再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第二十六條 本簡章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簡章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七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簡章相沖突,以本簡章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簡章由南通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號
郵政編碼:226007
咨詢熱線:400-99-13130 , 0513-81050555
0513-85991313,0513-81050666
學校官網:http://www.ntst.edu.cn
招生網:http://zs.ntst.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3-81050510
招生監督郵箱:ntkyjj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