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及江蘇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南通師范高等??茖W校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茖W校,招生代碼為1315,學制三年。學校地址為江蘇省南通市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育賢路2號,郵政編碼為226010。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南通師范高等??茖W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全面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四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及實施辦法,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招生就業處可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干部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參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查)評估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實行全程監督,監督具體實施部門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高考報名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提前招生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經審核后,確定學校提前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七條 已參加2025年江蘇省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條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其中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10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合格”須達到6門(含6門)以上;報考其余專業的考生10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合格”須達到8門(含8門)以上。我校所有專業對考生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外語語種不限,但考生參加高職提前招生校測的外語科目僅限英語或日語。
第九條 考生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弄虛作假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取消學籍。
第十條 考生需在3月6日至8日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平臺(網址為:gk.jseea.cn),根據我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計劃等,向我校提出申請,并按我校招生簡章規定參加校測及專業面試??忌商顖?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00。
第十一條 我校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督下,參加“2025年南通市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聯合校測”(以下簡稱“校測”),校測由南通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
校測分值共300分。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或日語二選一)3門課程總分為280分,命題依據為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其中語文、數學卷面分各為100分,外語卷面分為8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卷面分為20分,主要測試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時事政治。分模塊組卷,共設語數英+職業適應性測試綜測、語數日+職業適應性測試綜測兩科。
試卷結構采用客觀題,具體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采用筆試方式進行,校測成績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 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校測,報考普通類??疲◣煼叮?、體育類專科、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面試,專業面試總分值100分,主要考查學生的專業素養和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上述專業。
報考藝術類??茖I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且取得成績,報考體育類??茖I的考生必須符合高考體育類考生身份。
第十三條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賦分折算,合格為10分/門,不合格為0分/門,滿分為100分,計入總分。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
第十四條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除參加校測外,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體檢,體檢時間在我校招生網另行通知。
建議報考考生符合以下條件:
1.品德與素質: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志于民航事業,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作風頑強,紀律嚴明。
2.身高要求:女生160cm—175cm,男生170cm—185cm。
3.體重要求:
女生體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男生體重(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
4.視力及聽力要求: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斜視,矯正視力正常;聽力不低于5米。
5.健康要求:無精神疾病、癲癇、心理障礙、傳染病及慢性病史;肝、腎功能正常。
6.語言能力:口齒清楚,普通話流利,英文發音基本準確。
7.形象氣質要求:五官端正,體形勻稱,性格開朗,舉止端莊;面部、手、臂、頸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文身、斑點;無“O”形或“X”形腿,行走無內、外八字。
8.政審要求:無犯罪記錄。
第十五條 具體招生專業以江蘇考生服務平臺公布信息為準。
第十六條 提前招生校測及面試工作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校測及面試時間為3月16日,具體安排于3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發布,第二輪校測及面試時間為4月13日,具體安排于4月13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發布。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
第十七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凡在提前招生考試中違規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忌倪`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我校統一組織進行,分類別根據考生成績按照計劃數和報考考生數量,擇優錄取。
普通類專科(師范)、體育類專科、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考生總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校測成績+專業面試成績+政策加分。
普通類??疲ǚ菐煼叮I考生總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校測成績+政策加分。
藝術類專科專業考生總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校測成績+省統考成績+政策加分。
校測成績低于120分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相關專業。
第十九條 根據進檔考生類型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已錄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其他專業。對于所報專業已錄滿且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普通類??疲◣煼叮?、體育類???、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校測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普通類??疲ǚ菐煼叮I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校測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藝術類??茖I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按專業省統考成績、校測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具備下列情況予以政策加分:
(一)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20分。
(二)烈士子女可加20分。
(三)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參加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應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考試費用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等有關規定收?。汗P試費用60元/生,面試費用60元/生。報考空乘專業的體檢費用需由考生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具體標準為普通類4700元/學年、工科類5300元/學年、體育類4700-4800元/學年、藝術類6800元/學年。住宿費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執行,標準為650-1200元/學年。住宿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 獎貸助學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按規定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和單項評優獎勵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基層就業國家資助、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學費減免、求職創業補貼、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及各類社會資助等。
第二十五條 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學校轉專業文件精神及要求,學生入學后可于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提出轉專業申請,經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后,符合條件者可轉入其他相關專業。
第二十六條 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高考提前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錄取工作。按相關文件規定,已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當年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未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第二十八條 提前招生錄取時根據實際情況可對各類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如調減計劃,最終計劃數不得少于報考該專業類別最低錄取資格線考生人數,并報請省教育廳批準。
第二十九條 其他事項
(一)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報到時,學校按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3-55092011、0513-68213555
招生監督郵箱:ntgsjw@163.com
招生網址:https://zjc.nt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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