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職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為主的多樣化考試招生辦法,促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江蘇省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招生代碼:江蘇省代碼1160。辦學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月華西路1號。
第四條 學校是江蘇省唯一的旅游類示范性高職院校,是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中國旅游協會旅游教育分會副會長單位、江蘇省文化旅游職業教育行業指導委員會秘書長單位。學院前身可溯源至1978年全國創辦最早的旅游中等專業學?!K省旅游學校和1989年成立的國內唯一一所專門培養酒店業管理人才的成人教育學院——金陵旅館管理干部學院。2007年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升格為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占地427畝,全日制在校生規模7600余人。
第五條 學校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校??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辦事機構是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宣傳、咨詢、錄取等工作。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江蘇省高考報名、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制定學校提前招生計劃。
第十條 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及招生計劃數以江蘇考生服務平臺公布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每年可享受專項獎學金5300元,具體資助政策詳見《新生入學指南》。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一條 學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根據學校教學要求,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教學統一按英語或日語語種安排。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考生已參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院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申請報考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忌殔⒓悠胀ǜ咧袑W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普通類、藝術類專業均要求9合格及以上。
第十三條 報名方式及志愿填報要求:
1. 網上報名:考生登錄江蘇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seea.cn),按流程報名。
2. 報名時間:2025年3月6日—3月8日。
3. 志愿填報:每個考生可填報1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可以填報 6個專業志愿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第十四條 凡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空中乘務專業建議符合以下條件:男生身高174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以面試現場測量為準),面部無嚴重痤瘡、痘印。無色盲、色弱、斜視、弱視,無紋身、狐臭,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自殘痕跡等,家中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請考生慎重報考。
建議具體專業的要求在招生計劃發布后再予以公布(第16、18條同此意見)。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六條 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校測??罩谐藙諏I采用面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僅限第一專業報考),其他專業采用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15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人文素養、文化常識、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素質;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反應能力、心理素質、創新能力等素質,面試總分100分。
第十七條 校測時間:3月22日,地點: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具體校測時間安排和測試形式以學校官網發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江蘇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江蘇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1)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劃定錄取合格線,未達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2)普通類專業:根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服從志愿調劑只在同科類的專業之間進行調劑,空中乘務專業除外??罩谐藙諏I:根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考生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格門數,職業適應性測試的人文素養、文化常識、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成績依次排序。
(3)藝術類專業:根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美術省統考成績+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考生按專業省統考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的人文素養、文化常識、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成績依次排序。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學校可予以加分錄?。?/p>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校測考試費人民幣60元/人(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考生網上繳費成功后因考生個人原因申請退費的,一律不予退費。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4〕158號、蘇價費〔2007〕210號、蘇價費〔2008〕222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文件)按學年收取學費(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空中乘務專業6800元,中外合作專業: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中外合作辦學)12000元,西式烹飪工藝(中外合作辦學)15000元。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學生交納學費、住宿費后,因各種原因退學的,按《江蘇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教財[2006]105號、蘇價費[2006]319號、蘇財綜[2006]57號)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通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生可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在學校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國家規定實行獎助學金制,設有國家獎學金(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國家助學金(2700-4700元)、學校獎學金(500-2000元)、企業獎學金等,具體資助政策詳見《新生入學指南》。學校不斷健全完善“獎、助、貸、勤、補、免”和綠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學體系,全面服務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已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監督方式
監督電話:025-58096817
監督郵箱:zs@nith.edu.cn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月華西路1號。
招生咨詢電話:025-58591228、58591229
咨詢QQ群:165643907
招生學校網址:https://www.nith.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nit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