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荚囌猩贫雀母飳嵤┓桨傅耐ㄖ罚ㄌK招委〔2019〕3號)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蘇省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面向江蘇省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808,江蘇省代碼1272。
學校辦學地址:本部校區位于蘇州市姑蘇區西園路279號;東山校區位于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環山公路318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07年,初名為蘇州府官立農業學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辦學歷史,被譽為中國近現代園藝與園林職業教育的發祥地。學?,F有西園路校本部、相城校區和東山校區,總占地面積1600余畝。共設有園藝科技學院、園林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智慧農業學院、環境工程學院、食品科技學院、國際教育學院7個二級學院,48個招生專業面向全國13個省(自治區)招生,各類在校生約1.1萬人,教職員工700余人。學校陸續入選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聘叩嚷殬I院校、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全國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聯盟)培育單位。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由招生與就業創業處負責制定專科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宣傳、組織實施??粕浫〉热粘9ぷ?。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團隊,負責各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工作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團隊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具體招生專業以江蘇考生服務平臺公布信息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一條 已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高職院校提前招生。
第十二條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中,普通類專業須達到10門合格方可報考,藝術類專業須有8門及以上達到合格方可報考。
第十三條 考生第一輪報名時間為2025年3月6日至8日17時,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忌商顖?所高職院校,可向填報院校申請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第十四條 4月9日,未被錄取且達到規定成績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報系統中第二輪申請1所院校,院校于4月22日前完成校測和擬錄取備案。若我校第一輪報考人數已滿,不再參加第二輪招生錄取。
第十五條 3月11日前,學校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報考考生信息對考生所填報名信息進行第一輪資格審核;4月10日前,進行第二輪資格審核。
第十六條 普通類考生采取校測(文化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藝術類考生依據統考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方式進行考核。
1.考核形式
(1)普通類專業
聯合省內其他高職院校共同組織校測,委托第三方命題組卷。校測參加對象為報考普通類專業考生。校測的組織形式為線下筆試。校測內容包括文化測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300分。其中,文化測試考核高中階段的語文、數學、英語/日語,分值為28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核信息技術,分值為20分。
(2)藝術類專業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除省藝術統考成績外,須參加我校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總分100分。
第一輪、第二輪校測(含職業適應性測試)規則一致。
2.考核總分
普通類專業按校測成績+政策性加分計算;藝術類專業按藝術統考成績(占比80%)+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成績(占比20%)+政策性加分計算。其中,符合江蘇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其政策加分由省考試院統一提供。
3.校測時間
第一輪:2025年3月15日;
第二輪:2025年4月13日。
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4.校測地點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西園路279號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5.成績公布
第一輪:2025年3月21日前;
第二輪:2025年4月18日前。
第十七條 加分政策
根據蘇教考[2020]31號文件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學校可予以加分錄?。骸炯臃终唔毰c我省最新加分政策一致】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普通類考生按“校測成績+政策性加分”、藝術類專業按“藝術統考成績(占比80%)+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成績(占比20%)+政策性加分”計算。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普通類考生總分低于180分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總分相同按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排序,如總分仍相同按校測語文、數學、英語/日語單科成績進行排序,如總分再相同則依據《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提前招生綜合素質評價賦分辦法》(附件)賦分后排序。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考生所填報志愿中的專業順序,根據總成績高低,擇優匹配相應的錄取專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兩輪錄取規則相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校測費用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有關規定,按照60元/人收取。經學校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于3月15日前(第一輪)、4月13日前(第二輪)完成繳費,收取方式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c.szai.edu.cn/zsw/)。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物價局的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精神制定)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農林類專業2200元;文科類專業4700元,
工科類專業53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
學校依據江蘇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6]319號文件精神)辦理學生因各種原因產生的退費。
第二十五條 學生4人間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6人間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元(蘇價費[2002]369號)。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國家獎學金10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人、國家助學金平均3700元、學院獎學金、學費減免及其他各類社會獎助學金等。獎助學金受獎比例近55%。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西園路279號,郵政編碼:215008
招生咨詢電話:0512-66098505、66098507
招生傳真:0512-66098263
電子信箱:snzb12808@163.com
招生監督電話:0512-67655042
招生監督郵箱:snjwjsc@163.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c.szai.edu.cn/zsw/
第二十九條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附件詳見:https://zsc.szai.edu.cn/zsw/info/1002/18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