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荚囌猩贫雀母飳嵤┓桨傅耐ㄖ?蘇招委(2019)3號)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蘇省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面向江蘇省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蘇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際代碼14256,江蘇省代碼1277。
學校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鱸鄉南路1237號
第四條 證書頒發: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由蘇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五條 學校簡介:蘇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位于美麗的太湖之濱、蘇州灣畔,是一所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高等專科學校,也是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內唯一一所公辦高等院校。學?,F有教職工334名,高級職稱90名。學校設有智慧財經學院(經濟貿易系)、現代商務學院(管理工程系)、通信電子學院(通信與信息工程系)、智能制造學院(電氣與電子工程系)、人工智能學院(大數據與互聯網學系)、基礎課部(體育部)、繼續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教學機構,共有26個專業,在校學生近7000人。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是蘇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辦事機構是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宣傳、組織實施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各片區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該片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宣傳工作組成員由學校教職工組成。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也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江蘇省高考報名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經審核后,確定提前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數以及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一條 已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高職院校提前招生。
第十二條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全部達到合格。
第十三條 考生第一輪報名時間為2025年3月6日至8日17時,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填報我校的考生可申請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第十四條 4月9日,未被錄取且達到規定成績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報系統中第二輪申請我校,我校于4月22日前完成校測和擬錄取備案。若我校第一輪報考人數已滿,則不再參加第二輪招生錄取。
第十五條 3月11日前,學校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報考考生信息對考生所填報名信息進行第一輪資格審核;4月10日前,進行第二輪資格審核。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校測。報考我校“蘇州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教融合班”的考生還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加試,加試相關內容見附件1。
1.校測辦法
校測形式為筆試。校測內容包括文化測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300分。其中,文化測試考核高中階段的語文、數學、英語,分值為28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核信息技術,分值為20分。第一輪、第二輪校測規則一致。
2.考核總分
總分=校測成績+政策性加分,我校嚴格按照江蘇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其政策加分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加分將直接計入考生總分。
3.校測時間
第一輪:2025年3月15日。
第二輪:2025年4月13日。
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4.校測地點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鱸鄉南路1237號蘇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5.成績公布
第一輪:2025年3月21日前。
第二輪:2025年4月18日前。
第十七條 加分政策
根據蘇教考[2020]31號文件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學??捎枰约臃咒浫?【加分政策須與我省最新加分政策一致】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第十八條 報考“蘇州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教融合班”的考生,還需填寫《蘇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蘇州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教融合班”報名表》(附件2),并分別于兩輪申請報報時間結束前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至我校招生就業處。收件人:招生就業處,聯系電話:0512-63118999。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對同一輪次的考生總分(校測成績+政策性加分)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照校測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依次按校測數學、語文、英語成績進行排序。校測成績低于15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產教融合班的考生校測成績不得低于130分。報考產教融合班的考生根據計劃數和考生成績,單獨劃線提前錄??;未被融合班錄取的考生,根據其在省教育考試院網上報名時的志愿信息按相應錄取原則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考生所填報志愿中的專業順序,根據總成績高低,擇優匹配相應的錄取專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兩輪錄取規則相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校測費用和加試費用按照蘇價費(2007) 423號文件有關規定,分別按照60元/人收取。經學校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于3月15日前(第一輪)、4月13日前(第二輪)完成繳費,收取方式詳見學校招生網(https://www.szitu.edu.cn/news/7/11)。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學費:文科專業4700元/學年,工科專業5300元/學年(江蘇省物價局江蘇財政廳蘇價費136號);住宿費:1200元/學年(江蘇省物價局蘇價費[2002]369號)。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五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10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人、國家助學金(2500元-5000元內分為三檔,平均資助標準3700元/人),并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通綠色通道、設立各項獎勵制度、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實施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同時為他們爭取社會資助,幫助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覆蓋率達100%。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第三十條
學校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鱸鄉南路1237號
聯系電話:0512-63118999、63110951、63118188
監督電話:0512-63119901
傳真:0512-63118777
郵政編碼:215200
學校網址:https://www.szitu.edu.cn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蘇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所有。
附件詳見:https://www.szitu.edu.cn/detail/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