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蘇省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5〕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本簡章適用于我校2025年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層次:高職???/p>
招生代碼:1411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辦學地址:江蘇省句容市文昌東路19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是以涉農專業為特色的多專業、綜合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A檔)、江蘇省卓越高職院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招生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經審核后,確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數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具體招生專業以江蘇考生服務平臺公布信息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及條件
1.江蘇省內已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
2.已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
普通類(定制村干)要求: 10門合格且滿足戶籍要求。
普通類(非定制村干)要求:10門合格。
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要求:10門合格。
3.各類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和日語。
4.所有考生須參加高考體檢且體檢結果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3月6-8日(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0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3.報名網址:
(1)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seea.cn)
(2)學院招生網站(http://zsw.jsafc.edu.cn)
第十三條 志愿填報要求
1.報考考生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填報專業志愿的類別要一致,普通類專業和藝術類專業不可兼報。
2.符合報考江蘇省“定制村干”的考生必須在第一專業填報“現代農業技術(為··市··縣‘定制村干’)”,其余志愿可以正常填報其他專業。
第十四條 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與監督下由學校統一組織。
(一)考核方式
1.普通類(定制村干):采用“校測+面試”方式。
2.普通類(非定制村干):采用“校測”方式。
3.普通類(退役士兵):采用“面試”方式。
4.藝術類:采用“校測+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方式。
(二)考核內容
1.校測:由我院自主命題、考試和閱卷,考核內容為高中階段語文、數學、職業適應性測試(人文素養知識、自然科學知識、邏輯思維知識、時政知識等方面),采用筆試方式。
2.面試:面試為專家提問,考生現場解答,主要考核語言表達、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知識面等基本素質。
(三)考核時間
校測和面試時間暫定2025年3月2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學校招生信息網發布的為準。
(四)考核分值
1.校測:語文(含職業適應性測試)、數學(含職業適應性測試)卷面分均為100分,總分為200分。
2.面試:滿分100分。
考生應誠信參考。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提前招生錄取資格。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五條 成績計算
普通類(定制村干)總成績=校測成績+面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普通類(非定制村干)總成績=校測成績+政策性加分。
普通類(退役士兵)總成績=面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藝術類(美術設計類)總成績=校測成績+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政策性加分。
第十六條 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可加5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以上加分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考生無需提供材料。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1.普通類(定制村干):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總分高低進行排序,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面試分、校測成績、語文(含職業適應性測試)、數學(含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進行排序。語文(含職業適應性測試)、數學(含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任一科目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2.普通類(非定制村干):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總分高低進行排序,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校測成績、語文(含職業適應性測試)、數學(含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進行排序。校測總分低于120分的不予錄取。
3.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總分高低進行排序,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校測成績、語文(含職業適應性測試)、數學(含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進行排序。校測總分低于120分的不予錄取。
以上所有類別,如在上述排序情況下仍同分者,則依次按綜合素質評價中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得分排序(具體評分細則另行公布)。
4.普通類(退役士兵):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總分高低進行排序。面試分數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錄取階段
1.按照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擬錄取考生數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在學院招生網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收取學費,具體標準為(元/生﹒學年):涉農類2200、文科類4700、醫學類6200、工科類5300、藝術類6800。校測費用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有關規定,按照60元/人收取。經學校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完成繳費,收取方式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蘇財綜〔2002〕369號)。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省發改委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院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獎學金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每人每年20000元,同時學院還通過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等途徑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已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錄取。
第二十五條 本簡章通過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簡章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六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簡章相沖突,以本簡章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簡章由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句容市文昌東路19號
郵政編碼:212400
招生咨詢電話:400-105-6166;0511-87290888
招生傳真; 0511-87357756
招生監督電話:0511-87290708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w.jsafc.edu.cn
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提前招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分細則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我院2025年提前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5〕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2025年提前招生章程,特制定本細則,具體如下:
一、綜合素質評價材料來源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考生的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表現進行評分??忌C合素質評價材料來源為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的《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二、綜合素質評價評分細則
(1)身心健康
身心健康是指體質與體育特長,該項得分采用體質健康測試平均得分。
(2)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包括榮譽、處分信息兩方面,評分時起評分為7.5分;獲得校內榮譽的考生得8分;獲得校外榮譽的考生,縣區級的得8.5分、地市級的得9分、省部級的得9.5分、國家級的得10分。獲得多項同一級別的榮譽不累計計分,同時獲得不同級別的榮譽,就高計分;若有處分,每個處分扣1分,多個處分的予以累計扣分。
(3)學業水平
學業水平包括學科特長、科技特長、研究性學習代表成果(課題研究)三項,評分時起評分為7.5分;參加課題研究或在學科特長和科技特長兩項有任意一項獲得校內競賽等次、獎勵的考生得8分;學科特長和科技特長有任意一項獲得校外競賽等次、獎勵的考生,縣區級的得8.5分、地市級的得9分、省部級的得9.5分、國家級的得10分。參加多項課題研究、獲得多項同一級別的獎勵不累計計分,同時獲得不同級別的獎勵,就高計分。
(4)藝術素養
藝術素養指參賽獲獎和藝術特長。評分時起評分為7.5分,獲得校內獎勵的考生得8分;獲得校外獎勵的考生,縣區級的得8.5分、地市級的得9分、省部級的得9.5分、國家級的得10分;在聲樂、書法、繪畫、舞蹈、棋牌等方面獲得等級證書的考生,八級及其以下得8.5分,九級及其以上得9分。參賽獲得多項同一級別的獎勵不累計計分,同時獲得不同級別的獎勵,就高計分;同時有參賽獲獎和藝術特長的不累計計分,就高計分。
(5)社會實踐
社會實踐指社團和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未參加活動的考生得7.5分,參加活動的考生得8分。
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考生無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