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71號)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網絡工程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南路一段371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湖南省院校代號:4379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網絡工程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四條 學校單招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我校??妻k學歷史46年,是一所致力于運用科技與互聯網技術來推動職業人才培養的高職學院。擁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黃炎培職業教育獎杰出教師、省級教學名師、芙蓉教學名師、全國輕工技術能手、全國技術能手10余人。正高、副高職稱近200人,博士、碩士教師400多人,國家級和省級教學名師、省級專業帶頭人和青年骨干教師近30人,一線企業能工巧匠兼職教師40人,省級優秀教學團隊3個。學校立足湖南,面向現代服務業,服務互聯網新業態,著力培養互聯網運維技術和互聯網應用服務領域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單招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單招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學校教務處負責單招的考試組織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單招工作。
第三章 單招報考
第八條高職單招對象為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
第九條全省單招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5年2月18日08:00-2月25日17:00,實行網上報考和填報志愿。高職單招志愿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據自己意愿分別填報1所高職院校。沒有填報高職單招志愿的考生,不得參加單招考試及錄取。
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志愿信息。請考生在報考前關注本校招生網(https://www.hnou.edu.cn/sites/html/wyzs/)和官方公眾號公布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 填報專業要求。我校實行專業組志愿,考生在填報我校志愿時,需選擇一個專業組中的1個專業(多填無效),并確定是否選擇專業服從調劑。
第四章 單招計劃及專業
第十一條我校2025年單招總計劃數為800人,其中包含單列計劃的體育特長生12人。學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所有專業均不限招生科類,即物理類、歷史類、職高對口類考生均可報考。學校2025年單招專業及計劃數以省教育考試院最終公布的為準。
注:1.以上專業中,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等專業開設了校企合作現場工程師訂單班、中國特色學徒制訂單班;
2.開設有校企合作訂單班的專業,學生錄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請并通過企業筆試和面試,進入到訂單班培養。
第十二條單列計劃及專業說明。根據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單列計劃納入我校單招總計劃,且均包含在各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內,未錄滿的計劃自動轉為普通類計劃。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12人,考生可在上表單招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專業。
第十三條學校在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比例確定各專業不同類別考生的計劃數。學校各專業各類別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的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五章 單招考試
第十四條學校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招考試的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參加學校今年單招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藝術體育特長生3個大類。
第十六條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分類組織考試。根據考生的類別,考試按以下方式進行。
1.第一類: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以學生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相加的有效成績代替,滿分300分。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滿分300分。
2.第二類: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由學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有關內容進行命題及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滿分300分。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滿分300分。
3.第三類:藝術體育特長生。文化素質測試根據學生類別不同,分別采取上述第一類或第二類的方式進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以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代替,專項測試按照《湖南網絡工程職業學院《2025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執行。
第十七條考生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1.一類考生(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綜合成績=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2.二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3.三類考生(藝術體育特長生):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體育專項測試成績。
第十八條我校將按照分類考試的原則,對不同專業組的職業技能測試分別進行命題。我校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有關說明、考試范圍等,將在我校招生網和官方公眾號上進行公布。
第十九條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單招考試前向學校申請。其中,職業技能特長申請免技能測試的考生,須在2025年2月18日9時—24日17時,將本人身份證及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交到學校終身教育大樓招生與就業工作處1911辦公室,咨詢電話:0731-82821057,咨詢QQ:434953624。免試直接錄取的考生不占用單招計劃數,使用我校統招計劃,在統招錄取前完成錄取手續辦理,有關審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規定。
1. 免試直接錄取。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保送至高職院校與獲獎賽事相應的專業就讀,在校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金牌)的,可免試錄取到我校就讀。
2.職業技能特長生免技能測試。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等獎(銀牌)、三等獎(銅牌)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銀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銅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3.免試考生的錄取專業與其獲獎賽項對應(考生如需跨專業報考,則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單招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8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單招計劃,我校將組織第二志愿考試,參考對象為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時間為2025年4月5日-6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我校招生網及官方公眾號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條根據物價部門統一規定,高職單招的報考費為80元/生。報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費用繳納時間為3月1日-3月3日,繳納方式為網上繳費(繳費流程詳見學院招生網)。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6日-7日自行打印準考證。第二志愿考生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學校另行公布。繳費咨詢電話:0731-82821715,打印準考證咨詢電話:0731-82821068。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流程詳見學校招生網(https://www.hnou.edu.cn/sites/html/wyzs/)。
第二十二條我校單招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進行組織。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下,教務處、招生與就業工作處等部門共同組織考務工作。具體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命題,并負責其保密工作;教務處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并組織有序考試;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及登分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荚囋u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單招錄取
第二十三條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
第二十四條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三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五條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六條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各類別考生錄取規則如下:
1.藝術體育特長生。具體規則詳見《湖南網絡工程職業學院2025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
2.普通類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各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足,則對該專業所對應專業組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錄取。
第二十七條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依次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學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之和(文化素質測試總成績)、學考語文、數學科目有效成績之和(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科目成績之和)、學考數學科目有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數學科目成績)、學考語文科目有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語文科目成績)、學考外語科目有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英語科目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二十八條我校將通過招生網和官方公眾號發布單招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第二十九條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須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我?!逗暇W絡工程職業學院學籍管理制度》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校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1.填報虛假高考報名信息;
2.提供虛假的資格證明材料;
3.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為;
4.文化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科目成績為零。
第三十二條正式錄取名單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通過的為準。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單招考試及錄取結束后,學校按照要求及時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校官網公示。
第三十四條單招期間,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全程監督檢查下進行單招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五條學校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等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三十六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校的投訴舉報電話為0731—82821717。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所有專業對考生外語語種不作要求,學生入校后以英語語種作為外語安排教學。
第三十八條學校建立包括新生綠色通道、助學貸款、助學金、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服兵役學費補償、學費減免在內的資助工作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有關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一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院招生網、官方公眾號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章程為準。
第四十三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南路一段371號湖南網絡工程職業學院
郵政編碼:410004
招生咨詢電話:0731-82821057
招生咨詢郵箱:434953624@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www.hnou.edu.cn/sites/html/wyzs/
監督投訴電話:0731-82821717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湖南省單招。其解釋權屬于湖南網絡工程職業學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