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271號)有關要求,結合學院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1069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司法廳
辦學層次:高職(??疲?/p>
湖南省院校代號:4712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四條 學院單招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院簡介: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是2003年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湖南省司法廳主辦主管的一所政法類警察體制的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創建于1981年,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完備、校風學風優良。建有刑事執行省級楚怡高水平高職專業群一個,司法應用、司法技術省級一流特色專業群兩個和社會治理與服務、法律執行校級特色專業群兩個。目前在職教職工有高級職稱77人、中級職稱124人,博士研究生3人、碩士研究生170人?!笆奈濉逼陂g,學院將堅持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創雙高、辦本科”為目標,實現高質量發展。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單招規模、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院招生與就業創業指導處負責單招各項日常工作,學院教務處負責單招的考試組織工作。
第七條 學院紀委(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單招工作。
第三章 單招報考
第八條 符合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考。沒有填報高職單招志愿的考生,不得參加單招考試及錄取。
第九條 全省高職單招考生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5年2月18日上午8:00至2月25日下午17:00,實行網上報考和填報志愿。高職單招志愿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據自己意愿在指定系統分別填報1所高職院校。
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志愿信息。請考生在報考前關注我院招生網(http://www.hnsfjy.cn/zsb/)公布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 填報專業要求。考生在填報我院專業志愿時,可在所有單招專業中任選2個專業,并確定是否選擇專業服從調劑,在報名系統中多填專業視為無效。
第十一條 體育特長生和社會人員志愿填報的有關要求。
(一)體育特長生身份認定。我院單招招收體育特長生只面向具有武術套路、散打、跆拳道、田徑、乒乓球特長的考生,各項目具體認定條件和測試辦法詳見學院招生網。
1.體育特長生資格證明材料。所有符合認定條件且有意向報考我院體育特長生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交體育特長測試申請表、身份證正反面及資格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2.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忌氃?025年2月22日上午8:00前將上述原件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2057842588@qq.com郵箱進行審核,郵件主題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為“體育特長項目名稱+考生號+考生姓名(例:武術套路+2543XXXXXX2025+李雷)”。未按照規定內容和時間提交特長測試報名資料的考生不能參加特長測試。
(二)社會人員身份認定。我院單招招收社會人員只面向退役軍人。退役軍人由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認定。
1.退役軍人考生資格證明材料。所有退役軍人考生均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湖南省2025年高職單招報名身份審核表(退役軍人)》原件、退出現役證(轉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考生須在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前將符合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通過現場遞交方式交由我院招生科審核(具體聯系方式:0731-82693036)。
體育特長生和退役軍人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我院且經我院審核認定后,方可填報對應體育特長生或退役軍人類別的志愿。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認定不符合體育特長生或退役軍人要求的考生只能以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身份或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身份在志愿填報期間填報對應類別志愿專業。志愿類別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考生,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第四章 單招計劃及專業
第十二條 我院2025年單招總計劃數為500人,其中包含單列計劃的體育特長生12人、退役軍人20人。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我院2025年單招專業及計劃數以省教育考試院最終公布的為準。
注:1.以上專業中,司法鑒定技術、建筑消防技術等專業開設了校企合作訂單班、現代學徒制試點班。開設有校企合作訂單班的專業,學生錄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請到訂單班培養。
2.司法警務專業因用人單位要求,建議身高170cm以下的男生和160cm以下的女生謹慎報考。
第十三條 單列計劃及專業說明。根據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單列計劃納入我院單招總計劃,且均包含在各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內,未錄滿的計劃自動轉為普通類計劃。
1.體育特長生計劃12人,考生可在上表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專業,但每個專業最多錄取特長生3人。
2.退役軍人計劃20人,考生可在上表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專業,但每個專業最多錄取退役軍人5人。
第十四條 學院在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比例確定各專業不同類別考生的計劃數。學院各專業各類別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的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五章 單招考試
第十五條 我院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招考試的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參加我院今年單招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即考生2025年高考報名時考生類別為“應屆”且具有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的有效成績,下同)、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下同)、體育特長生、退役軍人等四個計劃類別。
第十七條 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分類組織考試。根據考生的類別,考試按以下方式進行。
第一類: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以學生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代替。職業技能測試由學院組織,按照人才培養需要,采取閉卷筆試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
第二類: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由我院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有關內容進行命題及閉卷筆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院組織,按照人才培養需要,采取閉卷筆試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
第三類:體育特長生。文化素質測試根據學生類別不同,分別采取上述第一類或第二類的方式進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以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代替,專項測試按照《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執行。
第四類:退役軍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院組織,參照上述第一、第二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方式,參加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八條 考生的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上述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考生的高職單招綜合成績(總成績)滿分為600分,第四類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考生,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體育專項)成績占比為1:1,即分別各占300分。
第十九條 我院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有關說明、考試范圍等,將在我院招生網上進行公布。
第二十條 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單招考試前向我院申請。其中,職業技能特長申請免技能測試的考生,須在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前,通過現場遞交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含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并蓋章的書面申請、身份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我院招生科審核。免試直接錄取的考生不占用單招計劃數,使用我院統招計劃,在統招錄取前完成錄取手續辦理,有關審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規定。
1.免試直接錄取。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保送至高職院校與獲獎賽事相應的專業就讀,在校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金牌)的,可免試錄取到我院就讀。
2.職業技能特長生免技能測試。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等獎(銀牌)、三等獎(銅牌)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銀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銅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我院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3.免試考生的錄取專業與其獲獎賽項對應(考生如需跨專業報考,則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院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單招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8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單招計劃,我院將組織第二志愿考試,參考對象為第二志愿報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院校錄取考生,時間為2025年4月5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我院招生網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條 根據物價部門統一規定,高職單招的報考費為80元/生。報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繳費時間為2025年2月28日下午17:00—3月3日下午17:00,繳納方式為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不得參加我院單招考試及錄取。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6日上午9:00—8日下午14:00進入我院官方微信公眾號自行打印準考證。第二志愿考生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學院另行公布。繳費、打印準考證咨詢電話:0731-82693111、82693036。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流程詳見學院招生網。
第二十三條 我院單招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進行組織。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下,教務、招就等部門共同組織考務工作。具體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命題,并負責保密工作;教務處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并組織有序考試;教務處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及登分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荚囋u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單招錄取
第二十四條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必須按照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五條 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三類、第四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六條 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七條 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各類別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進行。各類別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1.退役軍人考生。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為避免個別專業扎堆報考,造成后續普通類考生計劃不足,各專業錄取退役軍人考生的人數不超過5人。
2.體育特長生。依據考生所填報項目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具體規則詳見《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為避免個別專業扎堆報考,造成后續普通類考生計劃不足,各專業錄取特長生考生的人數不超過3人。
3.普通類考生。根據各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足,則將從服從志愿調劑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調劑。
第二十八條 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按語文、數學、外語、技能測試(體育專項測試)順序排序,末位同分退役軍人考生則須加試職業技能測試后確定排序。
第二十九條 為保障生源質量,我院提前確定錄取合格標準,未合格的不予錄取。合格標準是: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考生綜合成績(總成績)不得低于300分;第四類考生綜合成績不得低于100分。
第三十條 省教育考試院對我院安排的各類別各專業計劃、各專業擬錄取人數及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核查,并進行錄取確認操作。擬錄取考生需在我院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就讀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對放棄錄取資格產生的空缺計劃,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從同一類別考生中遞補錄取。
第三十一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在本校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三十二條 退役軍人考生錄取后,需與其他類別新生一起參加全日制脫產學習。
第三十三條 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院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參加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省教育考試院對我院單招擬錄取考生數據進行核查和錄退確認后,我院將通過招生網對各類別考生錄取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進行公示。
第三十五條 確保單招工作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學院紀委(監察室)全程監督檢查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六條 學院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三十七條 我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和《湖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處理操作規定》(湘教考監字〔2021〕21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院的投訴舉報電話為0731-82693042。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學院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院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九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院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章程為準。
第四十三條 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1069號
郵政編碼:410131
招生咨詢電話:0731-82693111、82693036、82693116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hnsfjy.cn/zsb/
監督投訴電話:0731-82693042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5年湖南省單招。其解釋權屬于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