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學校2025年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對口招生”)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招生錄取工作的最新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對口招生工作。
第二條 根據我校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對口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綜合素質高的考生進入我校學習深造。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辦學性質:民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國標代碼:14303
河南省招生代碼:6298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中原西路桃賈路331號(南校區);河南省新鄉市獲嘉縣仁愛東路88號(北校區)
第五條 學校簡介:鄭州信息工程職業學院始創于1989年,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以工科為主,目前設有8個院系和2個教學部,開設了涵蓋信息、工程、管理、經濟、藝術等領域的40多個專業,創新培養各行業緊缺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學校目前占地1119.6畝,在校生16000余人,創新培養各行業緊缺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凡屬招生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上報學校董事會決定。
第四章 招生對象、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七條 招生對象:參加2025對口升學報名的中職學生。
第八條 招生計劃: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編制。
1.招生計劃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后,通過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2.學校2025年各對口招生專業見專業信息表。
第九條 錄取原則: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河南省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1.對所有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清”的原則,依據專業志愿順序按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當投檔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公共必修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的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如投檔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其成績在可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則作退檔處理。
2.對加分投檔的考生,以加分后的總分數為錄取分數。
3.各專業錄取時外語語種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資助政策
第十條 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被我校錄取后,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十一條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第十二條 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三條 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
第十四條 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鄭州市發改委規定的標準執行,具體對口各專業學費詳見專業信息表,住宿費標準為1500元/生/年。
第十七條 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鄭州信息工程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招生工作相關事宜。對以鄭州信息工程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鄭州信息工程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1-64962567/64962200
傳 真:0371-64966607
學校網址:http://www.zxxyedu.com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中原西路桃賈路331號(南校區);河南省新鄉市獲嘉縣仁愛東路88號(北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