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維護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強化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和監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法律法規等規定,結合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汝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對口招生工作。
第二條: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遵照“學院負責、招辦監督”,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汝州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層次:???/p>
(二)辦學性質:公辦
(三)辦學類型:高等專科學校
(四)學習形式:全日制
(五)辦學地點:汝州市科教園區杏壇大街北段
(六)基本概況: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是2020年經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二、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相關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集體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六條: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監督電話:0375-7270397。
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計劃數執行,合理安排各專業計劃。
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通過我院官方網站、公眾號、招生宣傳資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按學年收費,2025年各項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
文科類專業3700元/年·生
理工類專業4200元/年·生
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生
(2)住宿費:
南區:6人間750元/年·生
8人間600元/年·生
北區:6人間900元/年·生
四、錄取規則
第十條: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監督”的規定,堅持“公正、公開、公平、擇優”原則。
對口生專科批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清”的錄取原則,依據省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對于所報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專業大類內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于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偝煽兿嗤目忌新氼悓I依次按語文?英語(合卷)、數學成績排序;教育類專業依次按語文(幼師語文)、數學(幼師數學)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對不服從調劑或身體健康原因不宜錄取的考生,學校給予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條:各專業均不限語種,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均以英語為主。
第十四條:考生錄取健康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國家規定予以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上照顧分的總分數對待。
第十五條: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對全體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五、其他
第十六條:資助體系,學院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構建了“獎、貸、助、勤、免、補”等多措并舉的學生資助體系。
目前對在校生的主要資助項目有:國家獎學金(10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分三檔,4400元、3700元、3000元/生/年,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退役士兵學生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3700元/生/年)、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分三檔,1000元、700元、500元/生/年)、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
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報到時可通過“綠色通道”先入學就讀,暫緩繳費,后續采取相應資助措施。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學生群體進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學生群體進行學費減免等資助。
第十七條:學院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汝州職業技術學院。
頒發學歷證書的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六、附則
第十八條:學院未委托中介機構招生,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有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九條:
咨詢電話:0375-6019666 6019777
李老師18837539399
葛老師15617327228
郵編:467599
學校網址:http://www.rzvtc.cn
學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園區杏壇大街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