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320號)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南陽農業職業學院對口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南陽農業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疲?/p>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
第七條 辦學類型: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
第八條 辦學地點:
雪楓校區:南陽市雪楓路與北京路交叉口
臥龍校區:南陽市臥龍路338號
淅川校區:南陽市淅川縣范蠡大道與紅旗路交叉口
第九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陽農業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
第十條 辦學理念: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質復合型創新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招生政策和相關規定,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南陽市紀委監委駐市人防辦紀檢監察組和學校紀檢監察室為招生錄取工作監督機構,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監督。
監督電話:0377-63393995,郵箱: nzyjcs@126.com。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生源質量等因素,合理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公布為準,同時通過我校學校官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另行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政策實施,錄取原則如下:
1.學校承認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2.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設定的統一投檔規則實施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于思想政治品德、體檢合格的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并列時,中職類專業按語文·英語(合卷)、數學、專業課、專業基礎課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教育類專業按語文(幼師語文)、數學(幼師數學)、時政·幼教(合卷)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忌鶊髮I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學校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八條學校所有專業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廳文件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六章 學生待遇
第二十條通過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入學報到后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學習培養形式為全日制。
第二十一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校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及時與學校聯系書面辦理請假手續并附證明材料。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者,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經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 )文件規定,學校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收費標準:文史類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
2.住宿費收費標準:四人間550元/生·年;六人間7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獎、助、勤、貸、減、免、補”七位一體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打造“全員覆蓋、全程受助、全面受益”的學生資助工作網絡,助力學生全面發展、全面成才。具體包括:
1.獎學金: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根據成績及綜合表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600元。
2.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3.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上崗,資助標準為每生每月400元。
4.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5.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畢業后應征入伍的,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6.困難補助:對于享受完各項國家資助后,家庭經濟條件仍無法支撐其順利完成學業的學生,發放特困補助,每生每年1000元;對于因突發事件而造成暫時性經濟困難的學生發放臨時困難補助,資助標準按照《南陽農業職業學院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管理辦法》(校字〔2024〕19號)執行。
資助流程:學校公布分配計劃→學生個人申請→班級民主測評→二級學院民主評議→二級學院公示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學校評審→學校公示→上報批復→資金發放。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請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避免上當受騙。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章程和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規定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南陽農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學校聯系咨詢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南陽市雪楓路與北京路交叉口
學校官網:http://www.nyca.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zsc.schoolpi.net/#/
學校微信公眾號:nynzywx
招辦微信公眾號:nynyzyxyzsbgs
咨詢電話:0377-63393888 6339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