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做好我校2025年對口升學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等部門相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女子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茖谏龑W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河南女子職業學院
第二條 學校簡介:河南女子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茖哟纹胀ǜ咝!?/p>
第三條 辦學地址:
南校區:鄭州市金水區經七路22號
北校區:新鄉市獲嘉縣亢村鎮黃河大道西100米
東校區:鄭州市北環路東段10號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辦學層次:???/p>
第六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協調處理招生工作相關事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權負責河南女子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所有招生信息均通過河南女子職業學院官網、河南女院陽光招生公眾號發布。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核批的招生計劃執行。學校招生計劃主要公布渠道:一是通過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二是通過學校官網、河南女院陽光招生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若招生專業和計劃有所變動,以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的規定收取相關費用。學費:文科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藝術類6000元/生/年。住宿費:600元/生/年(8人間)。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錄取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經教育部批準,2025年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條 錄取新生基本條件:
1.符合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2.河南省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省定錄取分數線;
3.錄取時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照對口大類之間“專業清”的原則,考生志愿優先,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同分數考生,按照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對口大類之間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對其作退檔處理。
4.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將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規、違法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六章 獎、助學金及資助制度
第十五條 資助措施:獎(助)學金設置: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施獎勵,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1.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粕?,10000元/人/年。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專科生,6000元/人/年。頒發河南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3.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粕?,按照不同情況具體標準分三個檔,即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
4.勤工助學:學校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一定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
5.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虻盅?,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本??粕磕曜罡呖少J20000元;
6.服兵役國家教育專項資助:服兵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最高為20000元/年/生;對退役后,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學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最高為20000元/年/生。
第七章 畢業文憑
第十六條 畢業文憑: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電子注冊的河南女子職業學院普通??飘厴I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嚴禁任何機構或個人私自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違者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希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行為。
第十八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371-63838881、63851559、13937125159
招生監督電話:0371-63851599、15238371937
學院網址:https://www.henz.edu.cn/
官方抖音賬號:河南女子職業學院招生賬號
微信公眾號:河南女院陽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