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障2025年高職(??疲﹩为氄猩途C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要求,結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濰坊工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濰坊工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3388
第五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六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諸城市鳳凰路5600號
郵編:26223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招生工作院領導、分管教學工作院領導和院紀委書記為副組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信息中心、后勤管理處、保衛處以及二級學院主要負責同志為組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落實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有關事宜,負責本校測試工作的統籌領導和組織管理。
第九條 濰坊工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成立以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招生工作紀檢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2025年單獨招生、綜合評價分專業招生計劃
2025年我校單獨招生計劃220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600人;招生計劃可在招生類別與專業間調劑使用。分專業招生計劃在我校官方網站另行通知。分專業招生計劃最終以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
第五章 考核辦法及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考核辦法
1.單獨招生:單獨招生考生綜合成績由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總分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提供,為考生參加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內容為語文、數學兩科知識的綜合,其中語文100分、數學100分。
2.綜合評價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生綜合成績由高中階段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偡?00分,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00分,綜合素質素質測試成績200分。
高中階段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信息技術共十科成績組成,每科成績合格計10分,不合格計0分,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各科成績,滿分100分。
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綜合能力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職業潛質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的匹配程度,以及考生學習和從事相應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滿分200分。
3.考試方式:2025年3月1日在學校進行線下考試。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一)單獨招生
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實行“專業志愿清”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對于同分考生,單獨招生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語文、數學依次比較小分。
(二)綜合評價招生
1.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實行“專業志愿清”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按照素質測試、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依次比較小分。
2.語文、數學、英語有一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其他科目有兩科或兩科以上者不予錄取。
(三)公示擬錄取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公示后不允許放棄錄取資格。已被我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四)單獨招生無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和無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的我校不予錄??;綜合評價招生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的我校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 免試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網上報名后可向我院提交免試入學申請(具體流程詳見我院官網通知),資格審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可進入對應專業學習。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收(退)費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民辦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4〕60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十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濰坊工商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536—6050753(招生就業處) 6062036(院辦)
投訴電話:0536-6551229
傳真電話:0536—6050753(招生就業處)
學院網址:http://www.wfgsxy.com
電子信箱(E—mail):gsx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