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障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5〕1 號)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濱州科技職業學院 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濱州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濱州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543-8176708。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濱州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4749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p>
第八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濱州市渤海二十四路8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濱州科技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招考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濱州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濱州科技職業學院教務處是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機構,負責命題、考試、閱卷和成績復核等工作。
第十二條 濱州科技職業學院紀檢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濱州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面向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單獨招生(普通類)計劃為1000人;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招生計劃為600人。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通過濱州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官網(https://zs.sdbky.cn/)、學校微信公眾號、招生簡章等途徑向社會公布,最終以省教育廳下達的數據為準。
第五章 報名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和條件
(一)招生對象: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的考生。
(二)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外語語種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語種(學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不限男女比例。
(三)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專業類別填報專業,填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四)免試條件: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可直接向我校提出錄取申請,經學校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考生直接進入我校對應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 報名時間和方式
參加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5年2月18日—21日,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s://wsbm.sdzk.cn/gzdz/)選報學校和專業,并按學校規定時間到學校官方網站或學校微信公眾號繳納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繳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
第六章 考試
第十七條 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偡譃?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1日—3日,具體考試時間以學校官網渠道公布信息為準。
2.專業技能測試。考生參加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全省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學校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春季高考技能測試相關通知請考生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https://www.sdzk.cn/)查詢。
第十八條 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面試”的方式進行。
1.綜合素質評價。學校對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
2.面試。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與職業潛質,時間為2025年3月1日—3日,具體考試時間以學校官網渠道公布信息為準。
第十九條 關于考試方式等其他具體信息,將通過濱州科技職業學院官網(https://www.sdbky.cn/)、學校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向社會公布。
第七章 錄取
第二十條 錄取規則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在招生類別和專業間調劑使用。
1.所有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學校將分專業劃定錄取分數線;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課考試或面試,否則不予錄取。
2.單獨招生錄取:參加單獨招生(普通類)的考生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擇優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
3.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面試成績構成。
4.錄取未滿額的專業,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對于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調入招生計劃。
5.免試考生錄取:申請免試的考生網上報名后,在濱州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官網(https://zs.sdbky.cn/)“文件下載”欄目下載《高職(??疲﹩为毧荚囌猩忌庠嚿暾埍怼?,按要求填寫完整,須在2025年2月28日前將有關獲獎證書及各類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證明等原件郵寄到學校招生就業處(郵寄地址:山東省濱州市渤海二十四路888號,郵編:256606),同時將拍照或掃描后的電子版發送郵箱 zs@sdbky.cn。(考生對以上材料保證其真實性,對于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6.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在學校官方網站公示。
7.考生錄取后,不得參加山東省2025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山東省2025年夏季、春季高考。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8.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得調整專業。
9.如出現考生分數相同的情況,則進行語數外三科成績比對,次序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如三科成績仍然一致,則全部錄取。
第二十一條 監督及申訴
為保證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學校紀檢部門對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如考生對錄取結果存在異議,可于預錄取名單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申訴電話:0543-8176708。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收(退)費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民辦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4〕60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院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頒布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新生與參加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新生一起入學,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資格復查。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 證書頒發。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并達到學院其他畢業條件要求的頒發濱州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茖W歷證書。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六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也沒有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培訓班,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濱州科技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3)8176708 8191267 3808866 3808899
學院網址:http://www.sdbky.cn
學院招生網址:http://zs.sdbky.cn
郵政編碼:256606
通訊地址:山東省濱州市渤海二十四路8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