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濰坊工程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疲﹩为毧荚囌猩途C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5〕1號)要求,結合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濰坊工程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濰坊工程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濰坊工程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濰坊工程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379
第五條 學院地址:
云門山校區:山東省青州市云門山南路8979號
玲瓏山校區:山東省青州市玲瓏山南路4139號
說明:教師教育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交通工程學院(航空工程學院)、農林科技學院(酈道元學院)學生在云門山校區就讀;鳳凰藝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學生在玲瓏山校區就讀。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高職(??疲?/p>
第七條 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
第八條 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成立以書記、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條 濰坊工程職業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十一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學院的單獨招生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第十二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我院的單獨考試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
第十三條 凡在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忌倪`規情況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800人。均為單獨考試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在我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fec.edu.cn/)另行公布。
第五章 報考與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招生對象:單獨考試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
報名條件: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我院單獨考試招生。
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第十六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學校開設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體檢:報名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體檢由各縣市區招辦統一組織)。若擬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體檢、體檢項目不全、體檢結論判定為不合格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報名時間為2025年2月18日—21日??忌毜卿浬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報名,登錄后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忌毟鶕杭靖呖紙罂嫉膶I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第二十條 繳納考試費和打印準考證: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須到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的繳費渠道繳納考試等相關費用??荚囐M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要求收取。逾期未繳納考試費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繳費時間、方式及準考證打印方法以我院招生信息網通知為準。
第二十一條 考試
(一)單獨招生
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偡譃?30分,專業技能測試為230分,文化素質考試為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
滿分200分,閉卷考試,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荚嚳颇繛檎Z文、數學、外語,三科組成綜合卷,其中語文70分,數學70分,外語60分。
2.專業技能測試
滿分230分。我院不再單獨組織專業技能測試,考生需參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由我院認可,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
(二)考試時間及形式
1.考試時間:2025年3月1日。
2.考試形式:線下筆試。
3.考試地點:山東省青州市云門山南路8979號(云門山校區)
山東省青州市玲瓏山南路4139號(玲瓏山校區)
4.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形式等事項如有變化,將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1.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能測試,僅有單科成績的不予錄取。
2.學院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劃定錄取資格線150分,總成績低于錄取資格線者,不予錄取。
3.各專業類別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序,再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4.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5.免試入學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錄取時按照分專業計劃優先錄取免試考生,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線上考生。
6.公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7.未被學院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我院。
第二十三條 計劃調整原則:
根據各類別錄取分數線上考生志愿調整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當某專業類別生源不足時,將該類別剩余計劃優先調整到生源充足的專業使用。各專業計劃因生源不足造成的缺額,可在各類別和專業間相互調劑使用。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六條 新生持濰坊工程職業學院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單獨招生準考證、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一周內不報到或者請假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所有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和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濰坊工程職業學院 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單獨招生學生待遇
依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凡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
第三十條 所有通過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形式錄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濰坊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州市云門山南路8979號(云門山校區)
郵政編碼:262500
聯系電話(傳真):0536-3276917 3276312
監督電話:0536-3857602
學院網址:https://www.wfec.edu.cn
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fe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