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疲﹩为氄猩?、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進一步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疲﹩为毧荚囌猩途C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開程序、公正選拔、公平競爭、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4080
第五條 學院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旅游路東首4657號,郵編:250103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p>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院長為副組長,紀檢監察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學院招生就業處在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九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紀委及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531-51765705。
學院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加強招生考務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5年安排單獨招生計劃240人,其中退役士兵計劃4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24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院招生信息網站(網址:https://zs.sduc.edu.cn/)另行通知。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通過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報名與考試
第十一條 報考條件
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
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在報考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應考科目成績必須全部“合格”。
第十二條 報名
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5年2月18日—2月2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或登錄我院網站(https://www.sduc.edu.cn/),點擊“2025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進行報名,選擇“14080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并填報專業志愿。考生可以填報1個專業志愿,設置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其中,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報名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忌枷肫返驴己隧毢细?。
第十三條 招生考試費
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須根據我院后期發布的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考試實施方案登錄我院網站(https://www.sduc.edu.cn/)繳納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我校2025年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 考試基本安排
單獨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總分430分,其中,文化素質200分,專業技能230分?!拔幕刭|”主要考查考生文化知識、基本職業素質等情況,文化知識主要測試語文、數學、英語?!皩I技能”是由考生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技能測試。
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將根據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考試實施方案進行測試。
單獨招生文化素質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1日—3月3日。
綜合評價考生考試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的評價方式,總分430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200分;素質測試230分,考試內容包括文化素質180分和職業素質測試50分。
綜合素質評價依據高中期間的學業水平合格考成績、縣級以上獲獎、榮譽等有關信息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包含文化素質和職業素質,其中文化素質考試依據山東省普通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教學大綱命題,主要考查考生基礎知識、文化素質;職業素質主要測試考生基本職業素養和職業能力。
綜合評價素質測試時間為2025年3月1日—3月3日。
具體考試(測試)方式和具體考試(測試)日期安排詳見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考試實施方案,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考試實施方案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另行發布。
第六章 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1.為確保生源質量,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要求,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分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類別,設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2.資格線上的單獨招生考生,根據報考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報考考生總分(文化素質成績+專業技能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考生,如專業技能測試分數相同,再按照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未參加文化素質測試考生不予錄取。
資格線上的綜合評價考生,根據報考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報考考生總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素質測試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賦分高的考生,如綜合素質評價賦分相同,再按照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未全部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院只有退役士兵單招計劃單列,根據僅限退役士兵報考專業的招生計劃,按照報考退役士兵素質測試總分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所有通過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形式錄取的考生,均按照學校同專業普通全日制學生教學計劃和教學組織形式開展教學(含退役士兵類考生)。
3.免試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文件要求執行。(具體要求見學院招生信息網)
4.已被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山東省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5.已被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十六條 計劃調整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和學院統籌安排可調劑使用。錄取未滿額的專業,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對于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調入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院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開展收費和退費工作。
第十八條 學院通過獎、貸、助、勤、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院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財科教(2022) 17 號) 以及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復查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否則,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校后三個月內,學院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審核和體檢,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將依據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第二十條 證書頒發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51765777、51765766
傳真:0531-51765777
學校網址:https://www.sduc.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sduc.edu.cn/
郵箱:zsjy@sduc.edu.cn
校址:山東省濟南市旅游路東首4657號
郵編: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