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為確保煙臺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三條 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煙臺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 1239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山東省煙臺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濱海中路2018號
第六條 學校辦學性質及類型層次 公辦 全日制普通高職學校 ???/p>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設立專門的招生考試工作辦公室,明確工作責任。
第八條 選派政策水平高、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責任心強、辦事講原則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九條 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嚴肅考風、考紀,杜絕違紀事件發生。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報考條件
第十條 招生計劃 2025年單獨招生計劃30人(含運動專長類計劃15人,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0人(含運動專長類計劃15人,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分專業招生計劃將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報考條件
1.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報考學校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單獨考試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單獨招生運動專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和綜合評價招生運動專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考生需經學校審核后方可報名,不符合報名要求的考生報考資格無效,學校不予組織后續繳費、考試及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方式及有關報考要求
1.報名時間 2025年2月18日—2月21日。
2.報名方式 實行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陸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s://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報名(網址:http://zs.ytvc.edu.cn/),點擊“單招綜評招生報名”浮動窗口鏈接報名。
3.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4.報考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每個考生只允許填報一個專業志愿。
第十三條 報名繳費
2025年2月23日—2月24日網上繳納報名及考試費。我校2025年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免試考生只需繳納報名費??忌柙谝幎〞r間內繳費,過時系統將關閉,未繳費考生無法參加考試??忌坏├U費成功,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者,報名及考試費不予退還。繳費具體方式屆時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十四條 申請免試條件
1.申請單獨招生免試條件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申請免試。
2.申請免試的考生需提供免試申請表兩份、技能大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兩份。免試申請表從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ytvc.edu.cn/)下載進行填寫并加蓋原畢業學校公章(高級工考生需加蓋勞模單位公章)。
3.申請單獨招生免試的考生,春季高考準考證專業類別、填報志愿專業類別及獲獎專業類別需三者一致。
4.單獨招生專業計劃優先錄取免試考生。
5.申請免試的考生也須在規定時間(2025年2月18日—2月21日)在網上報名。
6.申請免試資料請使用EMS或順豐于2025年2月16日前(以郵件到達時間為準)郵寄到學校招生科進行資格審核。如出現快遞寄送丟失、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位等情況,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第五章 考試安排及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考試安排
1.單獨招生和單獨招生運動專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考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進行。文化素質考試由學校組織,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政治理論和形勢政策;專業技能測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單獨招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綜合成績總分,總分430分。文化素質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2日。
2.綜合評價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運動專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考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面試”的考試方式進行。面試由學校組織,主要考察考生對報考專業的認知與了解,對專業的興趣、認同感和目標定位,以及考生的職業發展能力。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綜合成績由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其中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滿分200分,依據高中階段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信息技術共十科組成,每科成績合格計20分,不合格計5分;面試成績滿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綜合成績總分,總分400分??荚嚂r間為2025年3月2日。
3.單獨招生運動專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和綜合評價招生運動專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考生依據(魯教學字[2019]5號)文件,需具備對應的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或高中階段獲得省級比賽單項前3名、集體項目前6名以及全國比賽單項前6名、集體項目前8名成績(等級稱號、比賽成績獲得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前)。考生須持身份證、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或相關比賽秩序冊原件及成績證書原件,于2025年2月16日上午8:00-12:00到學校辦公樓一樓報告廳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方可報名及參加學校招生考試。
4.單獨招生文化素質考試和綜合評價招生面試考試均采取線下方式,請考生于2025年2月27日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ytvc.edu.cn/)點擊浮動窗口《單招綜評準考證打印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準時參加考試。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及相關事宜
1.依據單獨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綜合成績,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無論各專業是否報滿,低于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單獨招生按照公布的分專業計劃錄取,分專業計劃內優先錄取免試生,剩余計劃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文化素質考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有缺考者不予錄取。報考人數不足的專業計劃調整到其他專業。
3.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公布的分專業計劃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面試有缺考者不予錄取。報考人數不足的專業計劃調整到其他專業。
4. 單獨招生運動專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和綜合評價招生運動專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三個項目)考生按照公布的分專業計劃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文化素質考試、面試考試有缺考者不予錄取。報考人數不足的專業計劃將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5.在單獨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分專業計劃錄取時,如若錄取最后一名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分的情況,單獨招生將依據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相同,將依據校考科目語文、數學、政治理論和形勢政策順序分科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評價招生將依據面試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面試考試成績相同將依據高中階段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信息技術順序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6.公示擬錄取名單 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辦公室根據綜合成績按分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到低排序后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7.公示期內擬錄取名單有異議以及退錄考生所空出計劃,將在本專業內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如無遞補錄取考生,招生計劃將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8.根據錄取結果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同時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查詢系統進行查詢。
9.凡在單獨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條 告知
1.凡被學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未被學校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2.凡被學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3.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全日制參加學習,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習形式完全一致。
第六章 申訴復核
第十八條 考生本人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按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訴及成績復核申請。
1. 申訴復核范圍 僅限本人試卷得分有無漏判和成績合成有無差錯,不涉及對他人試卷的質疑或評分標準寬嚴程度的掌握等情況。
2. 申訴復核時間 單獨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成績正式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 申訴復核成績及規定 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注明姓名、考生號、聯系方式、復核事項及理由,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tkwk@163.com,并電話聯系確認。聯系電話:0535-6927157(正常法定工作日,工作時間:8:00-16:30)。學校組織專人進行復核并將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七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資格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新生資格復查 新生入校后,采取核查身份證、準考證、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者及其他舞弊者,將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待遇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在收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統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學業期滿考核合格者頒發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 煙臺職業學院;證書種類 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國家承認學歷,進入國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學歷查詢系統。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煙臺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煙臺職業學院招生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聯系及咨詢方式
通信地址:煙臺市高新區濱海中路2018號煙臺職業學院招生科
郵政編碼:264670 聯系電話:0535—6927062 6927063
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zs.ytvc.edu.cn/ 電子信箱:ytddzsb@163.com
咨詢方式 學校的招生章程、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后期的具體考試測試辦法、考試要求以及其他事項等信息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發布,敬請考生關注。學校自2025年2月13日起安排學校招生工作人員負責接待咨詢,相關安排后期將在招生信息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