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校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有關事宜的通知》及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簡章。
第一條 招生項目
我校2025年保送錄取運動員面向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套路、武術散打、藝術體操、擊劍、跆拳道、賽艇、皮劃艇、水球、鐵人三項、帆船、棒球、壘球、攀巖、柔道、摔跤、跳水、體操、圍棋、國際象棋、象棋、高爾夫球等項目招生,根據報考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條 招收對象
符合《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校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有關事宜的通知》文件規定保送條件的運動員。
第三條 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申請保送的運動員須于2025年1月17日12:00至27日12:00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手機APP中的“運動員保送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報名,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報名材料
1.符合保送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電子版);
2.身份證(正反面電子版),如有曾用名的,還應提交本人戶口本頁(電子版);
3.電子證件照;
4. 無犯罪記錄證明。
以上材料通過“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系統”提交,原件由運動員自行保存備查。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保送的運動員需按時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要求執行)。
2.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性,一旦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資格,并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處理。
第四條 選拔程序
我校將對保送運動員進行綜合考核,根據綜合考核情況,確定擬錄取保送錄取運動員名單。綜合考核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第五條 錄取政策
(一)我校保送運動員錄取專業為:運動訓練,入校后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二)我校將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對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待教育部批復后,依據批復辦理錄取手續。
第六條 監督管理
(一)運動員申請保送并被錄取后,因個人原因放棄錄取資格、主動退學或被開除的,原則上不得再次申請保送。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單位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對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等,并將其材料造假事實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
(三)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復查等。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專責監督職責。
第七條 附則
(一)本簡章適用于中山大學2025年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二)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解釋。
(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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