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和教育部辦公廳制定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4〕256號)精神,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全稱:廣東工業大學。
第三條 學校地址:學校設有六個校區,分別為大學城校區、東風路校區、龍洞校區、番禺校區、沙河校區和揭陽校區。大學城校區位于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100號。運動訓練專業由體育學院培養。
第四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對取得我校學籍,經過我校審核批準準予畢業的,頒發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經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招生計劃
我校招生項目包括:田徑、游泳、籃球、足球(十一人制)、乒乓球、網球、羽毛球。全國招生(不含港、澳、臺)計劃總數為60人。按照上級部門規定,各項目最終招生人數視我校生源實際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備注:
1.最終錄取人數視生源情況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2.籃球項目考生使用籃球或三人籃球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均可報名,按照籃球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參加籃球專項考試。
3.足球項目僅限11人制室外足球項目,按照足球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參加足球專項考試。
第十一條 學費標準:6850元/學年。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700元/學年。如廣東省物價管理部門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2.具備《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所列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項目的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2025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夏季項目)。
3.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各條例。
4.不在興奮劑違規禁賽期內,以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核查結果為準。
第十三條 注冊報名
1.報名地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 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考生本人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項目應與報考的招生項目一致,考生如具備所報考項目的多個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報名時需填報所有符合報名要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2.注冊: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體育單招系統”完成注冊,驗證報名資格并校驗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忌谧赃^程中,如發現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有誤,應及時聯系等級證書授予單位進行信息更正,確保在注冊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
夏季項目注冊時間: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報名:已完成注冊考生在“體育單招系統”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填報志愿并繳納考試費。拒不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完成繳費后,考生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夏季項目報名時間: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考生根據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并確定好志愿順序。
第十四條 考試安排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文化考試
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文化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生應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大綱(2023版)》準備文化考試,并于2025年3月22日12:00后登錄“體育單招系統”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
2.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采用全國統考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體育總局委托有關院校組織體育專項考試,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5版)》評分。夏季項目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忌罁竺椖窟M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國家體育總局網站后續通知。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1.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為180分。對具備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稱號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 50 分錄取。
2.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擬錄取考生的體育專項成績須達到我校規定的各項目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各項目“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請參見第十條。
3.在達到我校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我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x30%十體育專項成績X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
4.實行學校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依據上線(達到我校規定的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分項目、分性別優先錄取一志愿。第一志愿錄取結束仍未完成總招生計劃,剩余計劃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同一項目綜合分相同者,按體育專項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體育專項成績仍相同,按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英語依次排序錄取。項目之間的錄取分數不進行橫向比較。
5.在第二志愿錄取期間,除籃球(男子)外,如有項目仍未完成原招生計劃,剩余計劃將分配給籃球(男子)項目,調整計劃不超過2個;如仍錄取不滿有剩余計劃,不再進行調整。如籃球(男子)在一志愿錄取時,有上線考生因綜合分偏低且計劃額滿未被錄取,在二志愿調整計劃后,原則上新增計劃后錄取考生的綜合分不得低于籃球(男子)一志愿錄取控制線。
6.錄取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準及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備案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以供查詢。
第十六條 其他
1.根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考試,提前錄取。已報名并被我校運動訓練專業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2.運動訓練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3.新生報到后,我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于在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運動訓練專業學生進校后,不按要求參加日常訓練和比賽,不能代表學校參賽或達不到競賽要求者,學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5.若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對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聯系方式
廣東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39322681
郵箱:zsb@gdut.edu.cn
廣東工業大學體育學院
電話:(020)39322910
郵箱:tyb@gdut.edu.cn
第十八條 申訴方式
我校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接受學校有關部門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和考生申訴。
紀檢監察室、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20-39322690
電子郵箱:jjb@gdut.edu.cn
第十九條 本簡章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后通過,適用于廣東工業大學2025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條 本簡章由廣東工業大學授權廣東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簡章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