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4〕7號)和《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校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有關事宜的通知》(體科字〔2025〕3號)中的相關規定,我校2025年繼續開展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招生工作。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類):社會科學試驗班(公共管理與法律復合人才培養),具體招生專業(類)名稱以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招生計劃:不超過10人,擇優錄取。
二、招生項目
足球、籃球、排球、射擊、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
三、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的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及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無興奮劑違規記錄,無賽風賽紀違規行為等不良記錄。
(二)符合2025年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報名號。
(三)運動成績優異,能夠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奧運項目破世界紀錄或亞洲紀錄或全國紀錄(不含青年紀錄);
2.被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3.足球、籃球、排球項目被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4.除足球、籃球、排球外的其他奧運項目的運動健將,和圍棋、象棋、國際象棋、武術套路、武術散打項目的運動健將,均應參加附件1中所列賽事和小項的最高組別比賽,且取得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或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或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
四、報名程序
申請保送的運動員須2025年1月17日12:00至27日12:00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體育招生”中的“運動員保送系統”(以下簡稱保送系統)進行報名,并在保送系統中提交以下電子版材料:
(一)《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
(二)符合保送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電子版)。
(三)符合保送資格的運動員等級證書。
(四)身份證(正反面電子版),如有曾用名的,還應提交本人戶口本頁(電子版)。
(五)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
(六)電子證件照。
(七)無犯罪記錄證明。
以上材料通過保送系統提交,原件由運動員保存備查。
特別說明
1.申請保送的運動員應按時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2.申請保送的運動員應在報名截止前獲得符合保送條件的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及相關運動成績,相關信息可通過“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查詢系統”查詢。
3.申請保送的運動員報名時通過保送系統選擇學校和專業,應按要求在保送系統內報名并參加2025年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稱體育單招)文化考試(具體考試安排見《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且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合格線。
4.申請保送的運動員須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性,一旦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資格,并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處理。
5.申請保送的運動員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報名,逾期我校不再受理。
五、選拔及錄取程序
(一)我校將對申請保送的運動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初審合格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s://zs.uestc.edu.cn)進行公示。
(二)初審合格的運動員,須按要求參加2025年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并達到我校劃定的合格線。
(三)初審合格的運動員須于2025年3月中旬參加我校組織的優秀運動員保送生選拔測試,測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和形式另行通知),我校將依據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擇優確定合格名單。
(四)申請保送的運動員的保送資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體育總局有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有關全國性社會體育組織,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訓練局審核。
(五)經教育部批準后,由相關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和我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六)其他相關要求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校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有關事宜的通知》(體科字〔2025〕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六、監督機制
我校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錄取結果公開透明,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在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請聯系紀檢監察部門,聯系電話:028-61830237,聯系郵箱:jjs@uestc.edu.cn。
七、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uestc.edu.cn
咨詢電話:
本科招生辦公室:028-61831044(招錄政策事宜)
體育部:028-61830352(培養事宜)、028-61830355(傳真)
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30 15:00-17:00
八、本招生簡章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2025年的相關政策有變化,以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