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培養目標
我校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別
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按工作情況分為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為警務、法律2個專業學位類別,詳見《江蘇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擬招生計劃為43人,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為準。我校綜合考慮辦學定位、辦學條件、優勢學科以及公安機關和其他單位人才需求等因素,統籌編制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將根據考生報考情況適當調整。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相關專業。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警務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限報“定向就業”類別),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應為公安機關和移民管理機構及所屬單位的在職人民警察,入學時應具有2年以上警務工作經歷(即2023年8月31日前參加公安工作)。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入學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疾病。
5.現實表現良好。
6.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復試前須持有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同意就讀意見)。
(三)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應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及我校有關要求報名。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而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忌鷳匆鬁蚀_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網上報名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后續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考生所選報考點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報考點的公告。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我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忌鷪竺畔⑴c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考試。
(二)打印準考證??忌鷳斣诳记笆熳笥遥ň唧w時間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初試
初試由教育部統一組織實施,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初試科目詳見《江蘇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七、復試錄取
(一)復試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研究確定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2.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統籌確定入圍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考生名單。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3.報考法律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具體加試科目詳見《江蘇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調劑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及時發布招生計劃余額信息以及調劑工作辦法(包括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并受理符合條件考生的調劑申請。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遵循實事求是原則,組織對擬錄取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四)體檢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組織擬錄取考生進行體檢。體檢結論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錄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身體條件、心理素質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屬實的,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后,我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2.定向就業考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所在工作單位(或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錄取后檔案不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考生,錄取后檔案轉入我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我校不承擔責任。
3.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復查
我校在警務、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后,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組織開展新生復查工作。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九、在校管理與畢業就業
(一)在校管理:警務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佩戴學生標識,實行警務化管理。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參照《江蘇警官學院碩士研究生警務化管理實施細則》進行管理。
(二)畢業: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我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碩士學位證書。
(三)就業:警務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回原工作單位工作,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自主擇業。
十、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制均為3年。警務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安排為,第一至三學期每學期集中授課6-8周,其余時間在我?;驅嵺`基地等開展課程實踐、專業實踐,并撰寫學位論文。
十一、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按學年收取,警務、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學年。
(二)獎助學金:我校建有多元獎助體系,通過獎學金、助學金等渠道,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詳見《江蘇警官學院碩士研究生獎勵和資助管理辦法》。
十二、培養地點及住宿
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地點在浦口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石佛三宮48號),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按物價部門批準或備案標準收取。
十三、其他事宜
(一)我校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工作紀律,嚴禁校內任何部門和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或開展輔導培訓,不提供往年試題,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招生詐騙、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二)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考生和社會監督,對招生工作中的違紀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我校紀委監督檢查處電話:025-52889338。
(三)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為準。
十四、聯系方式
(一)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石佛三宮48號江蘇警官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郵編:210031
(三)咨詢電話:025-52880499
(四)電子郵箱:yjszsb@jspi.cn
(五)我校研招網址:https://zq.jspi.cn/xkjs/
附件詳見:https://zq.jspi.cn/xkjs/info/1077/40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