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優秀生源的校際交流,吸引本校和其他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我校研究生,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按照教育部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系列文件精神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系列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1.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并制定學科(學院)接收推免生實施細則;按學科(專業)組建復試小組(可多個),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2.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推免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
二、接收專業與規模
我校2025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學科、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的學科均可接收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博。
我校2025年擬接收推免生400人,其中全日制學術學位直博生15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85人。
三、申請條件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熱愛祖國,愿為祖國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身心健康,誠實守信;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取得當年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即已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公示、備案的推免生。
2. 具有扎實的學術功底和較大的發展潛力,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3. 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接收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潛質,獲得過學習、科研獎勵和在校期間發表過學術論文者。
4. 直博生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2)前三學年(五年制為前四學年)平均學習成績居本校本專業前5名;
(3)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以上,或GRE 258分以上,或雅思7分以上;
(4)至少兩名與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專業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四、申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
2. 本科所在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表;
3. 《甘肅農業大學2025年接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4. 《甘肅農業大學2025年接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審批表》;
5. 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須學校教務部門蓋章);
6. 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須學校教務部門蓋章);
7. 至少兩名與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專業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直博生);
8. 各類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9. 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程序及時間安排
1. 學院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
各學院制定本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上傳至推免服務系統,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2. 學生注冊、報名
(1)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于有效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個人信息、繳費等進行注冊。
(2)2024年10月20日前,申請人提交申請,參加復試。申請來我校免試攻讀研究生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收到我校復試通知的考生請將上述材料在復試時報招生學院進行審核,資格審查通過后由學院組織復試,提供資料不全或不符合我校接收條件者,不予參加復試。
3. 復試與錄取
復試方式采取現場復試形式。
(1)復試包括筆試(碩士)、加試(碩士)、面試和體檢,碩士復試筆試科目和加試科目詳見接收碩士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直博生在復試時須進行更為全面和深入的考核,并加強對學生申請資格的審查,對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等要組織專家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有抄襲、造假、冒名或有名無實等情況。
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及時關注招生學院網站查閱具體復試時間、地點等安排。
(2)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將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將擬錄取名單及相關材料報研究生院,并將考生置為待錄取狀態。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合格者;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學歷(學籍)審核不通過者;復試過程弄虛作假、找人替考者;其他不符合錄取要求者。
(3)10月20日前,接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通知。逾期未確認待錄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4)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5)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六、學制、學費及獎助
1.學制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年,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5年;直博生學制6年,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8年。
2.學費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8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7000元;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10000元(如有變動,以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發改委等相關部門文件為準)。
3.獎助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服務社會,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造就拔尖創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學校還設立了學業獎學金和“三助”津貼等。
七、相關要求
1.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學院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錄取的重要依據。要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學院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3. 嚴處違規行為。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并由推薦高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招生政策規定的,學校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4. 按照教育部要求,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報名參加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5. 經核實,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實即取消擬錄取資格;在研究生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或未獲得學士學位者,或有一門課程不及格記錄者,或受到警告及以上違紀處分者,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取消錄取資格。
6. 相關表格可從我校研究生院下載中心下載。
7. 咨詢與監督聯系方式
部門:甘肅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931-7631774 郵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營門村1號甘肅農業大學躬行樓604室
8.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若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為準;若國家、甘肅省研究生招生政策發生調整,以調整后相關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