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高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國標代碼:14679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具有頒發國家專科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疲?,學制三年
第六條 學院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西山新區大學城沙棗路1號
第七條 學院基本情況: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1992年,2019年5月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 國家教育部備案,升格為以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等一線急需的高素質、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具有頒發國家學歷文憑資格的綜合性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國標代碼:14679 ),學院曾先后被中共天山區委、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教育廳、中國青年報社、國家教育部、民政部評為“民族團結模范集體”“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示范助學組織”“ 全國自律與誠信建設先進單位”。
學院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西山新區大學城,現有18個高職專業、5個專業群、5個二級學院、1個附設中職班、2個教學部。學院在專業設置上始終堅持圍繞市場 所需和就業導向,為社會培養其所需的復合型、創新型和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在三十多年的辦學歷程中,奠定了科教有設備、技術有人才、實訓有場地、學生有就業的辦學堅實基礎。
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始終把立德樹人作為學校教育的根本任務,深化”以學生為本,以教育為根,以發展為魂”的教學理念,堅持走“產、學、研”相結合的道路,實施“大學與企業并行,科技與 財富共嬴"的辦學方針。為新疆經濟發展不斷輸送具有“工匠精神” 的—線技術技能型人才,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貢獻科信力量。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九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學院的招生工作,并接受學院紀檢委的全程監督。
第十條 學院院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在招生委員會中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院所招各專業收費標準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審批項目及標準收費。
第十二條 學院所招各專業收費標準。
各省實際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住宿費:每生每年1800元(八人間)
第十三條 退費辦法:按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達到合格要求。
第十六條 普通高考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
1.我院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根據考生填報我院志愿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第二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按分數和空缺專業代碼依次調劑,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2.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我院將按照相應規定進行招生錄??;生源所在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未明確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則按相關科目高考成績排序。比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數學、語文、外語排序。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將按分數和空缺專業代碼依次調劑,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3.三校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
4.單獨招生、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疲┑匿浫》謩e按照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單獨招生章程、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疲┱猩ぷ鲗嵤┓桨钢邢嚓P要求執行。錄取后不得調整專業及轉學,學籍注冊及畢業證發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及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根據當地?。ㄗ灾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考生身體狀況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 我院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條 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一條 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招生期間適當調整招生人數并委托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二條 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招生相關規定,經我院正式錄取新生,應持《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期限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學院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對新生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和錄取信息進行逐一核對,確保人證信息一致。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書、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須提出保留入學資格。
(五)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新生應當按學院規定按時報到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申請,經學院學生工作處批準,可以保留一定期限的入學資格:
(一)因病保留入學資格1年;
(二)參軍入伍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
(三)創業保留入學資格不超過2年。
保留入學資格的,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學學生的待遇。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應在報到后兩周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無故不辦理手續者,不再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經治療康復者,可在下一學年新生入學前向學院學生工作處提交書面入學申請,經學院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參軍入伍新生按照《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
第二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向生源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二十八條 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書面向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章 獎勵及資助辦法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并激勵學生奮發學習、表彰先進,構建了完善的資助體系,設有多項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一)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
自治區人民政府勵志獎學金(6000元)
(二)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4400元、3300元、2200元。
自治區人民政府助學金:3000元、2000元、1000元。
勤工助學崗:學院針對家庭困難學生設置勤工助學崗位,按月發放勞動報酬。積極開展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2023年學院資助覆蓋率達70.8%,實現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資助工作目標。
(三)助學貸款
被錄取考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生源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學院報到時,將生源地貸款的相關材料交到學生工作處資助辦公室。
第七章 畢業生學歷及就業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學院將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學院??疲ǜ呗殻┥厴I時,可依據當年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報名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參加專升本考試,被錄取考生可進入相應本科院校學習深造。
第三十條 學生畢業后由學院負責推薦就業,畢業生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錄取結果可通過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查詢。
第三十二條 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我院錄取承諾。
第三十三條 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聯系方式:
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西山大學城沙棗路1號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
聯系電話:0991-8522800 8522801 18099210563
微信公眾號:kx8522800
學院網址:https://www.kxedu.net
紀檢監察電話:0991-8522363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實行。新疆科信職業技術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