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保證成都軌道交通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規范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是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舉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茖W校。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及相關規定并組織實施,決定具體招生計劃,討論決定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項。
第五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四川省各區市縣招生宣傳組。招生宣傳組負責協助招生辦公室在各區市縣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工作。
第七條 學院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學院基本概況
第八條 學院全稱:成都軌道交通職業學院 英文譯名:Chengdu Institute of Rail Transit
第九條 學院國標代碼:14872 在川招生代碼:5566
第十條 校址:成都東部新區三岔街道林棲大道96號,郵政編碼:641400。紅花堰培訓實訓基地:成都市成華區紅花堰北一路176號,郵政編碼:610057。
2024級新生首年在紅花堰培訓實訓基地就讀。
第十一條 辦學目標:致力于打造行業一流軌道交通職業學院、全國軌道交通產教融合示范高地。
第十二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等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成都軌道交通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四川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四條 資助體系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院根據社會發展需要,并結合自身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和四川省生源等情況,貫徹國家有關招生政策,面向四川省內,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經四川省教育廳審定后,以四川省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以四川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招生錄取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十七條 學院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為主要依據,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院根據四川省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調檔,學院無預留計劃。
第十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四川省按照國家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二節 專業錄取
第二十條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
(2)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文綜、數學、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后順序,擇優錄??;
(3)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未滿足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調劑至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非調配考生。如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外語語種要求
語種不限,一經錄取,進校后公共外語課程一律為英語。
第二十二條 不限制往屆生與應屆生的錄取比例及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二十三條 在錄取過程中,將依照四川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錄取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考生有下列情況的,慎報我校各專業:
(1)任何一眼矯正視力達不到4.9的;
(2)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以內、另一耳全聾的;
(3)色盲、色弱的;
(4)面部及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分有紋身、較大面積疤痕(3×3厘米)的。
另外,根據專業特點與崗位要求,學院對相關專業考生身高要求如下:
(1)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3)其他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五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院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或有舞弊行為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方式:郵寄錄取通知書,同時可通過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學院官網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七條 學生入學后按照所在專業教育培養方案和要求進行專業方向分流,確定培養方向。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28-61630049。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8-61630055,028-61630099
學院網址:http://edu.gdxyedu.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不收取任何與招生相關的額外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成都軌道交通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