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辦學(2024)84號],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792,在豫招生代碼6285。
第五條 辦學地點:鄭州市鄭上路81號,郵政編碼450121。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
第八條 辦學特點:學校創建于1976年,是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緊缺人才數控技術應用培訓基地、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項目單位、河南省高校“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河南省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鄭州市產教融合創新試點院校”。學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以“嚴謹、求是、敬業、奉獻”為校訓,以高尚的師德感染學生,以優良的校風熏陶學生,以扎實的專業課程發展學生,以豐富的社會實踐活動鍛煉學生,不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學校采取“訂單式”等多種培養模式,注重與企業的交流融合。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下設招生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普通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2024年學校招生計劃數6000人,合理安排各專業省內計劃,同時面向全國部分省份招收學生。
第十三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各專業相關報考具體要求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五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提檔。
第十六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原則上按“專業清”確定專業。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2.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若服從調劑,將調劑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調劑,將按規定作退檔處理。
3.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共兩類,分別是音樂類和美術類,都僅在河南招生,按河南省的投檔規則執行。
1.音樂類(音樂表演專業)
按照河南省高招錄取關于音樂類的投檔規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美術類(環境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玉器設計與工藝、廣告藝術設計)
按照河南省高招錄取關于美術類的投檔規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九條 各專業教學使用外語語種為英語,錄取時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條 學校錄取的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考試院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條 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請填報高考志愿報考我校。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將按教育部及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學費:理科類專業4200元/年/生;文科類專業37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生;中外合作辦學(與俄羅斯葉列茨基國立大學合作辦學)學費標準12600元/年/生。住宿費標準:8人間,400元/年/生;6人間,7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條 學校獎、助、貸設置: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另學校還設有優秀大學生、綜合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分為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2600元/人/年三個檔次;也可申請校內勤工助學和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最高每年可申請16000元。
第二十七條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飘厴I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全國各省都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介入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解釋權歸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十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0371-64961768,85220031,85220037
網址:http://www.z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