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科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遵義醫科大學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4152010661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新蒲校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校園1號路(校本部)
郵政編碼:563000
大連路校區: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大連路201號
郵政編碼:563000
珠海校區: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金灣路368號
郵政編碼:51904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監督下進行。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校內有關部門(院、系)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ㄖ陛犑?、自治區)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省、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新生入學等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25個?。ㄖ陛犑?、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各生源地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其中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計劃的1%)用于錄取各地投檔范圍內上線生源。
第十五條 學校推行“大類+專業”招生模式。大類專業為藥學類(含藥物制劑、藥學)。其他按原有專業招生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學校本科招生涉及體育、免費醫學定向生、普通類本科、國家專項、地方專項、民族班等,具體以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錄取批次安排為準。
第五章 培養模式
第十七條 按照大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學校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分二個學習階段。第一學習階段為通識教育和專業通識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為主。第二學習階段為專業教育,以專業課程和素質拓展課程為主。學校在二個學習階段之間依據專業容量、學生志愿、學業情況和學術特長等條件及相關規定實施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 按照專業錄取的學生,學校將根據各專業培養方案實施培養。
第十九條 學校與廣州醫科大學開展深度戰略合作,在共和國勛章獲得者、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學專家廣州醫科大學鐘南山的支持下,將“南山”精神引入臨床醫學專業卓越醫生培養,特設立“南山班”,“南山班”人才培養全面實行導師制,由鐘南山院士任總導師。
第六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各?。ㄖ陛犑?、自治區)錄取工作規定,并結合各地生源情況,確定最終投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高考政策優惠文件規定,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降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二十二條 若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學校將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學校實行無分數級差錄取。
第二十三條 對于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ㄖ陛犑小⒆灾螀^)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填報專業均未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則將其調劑到該批次計劃未錄滿的招生專業(含校區間調整),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四條 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ㄖ陛犑小⒆灾螀^)的進檔考生,學校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報及投檔錄取實施相關規定,同時參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 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情況,學校將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并與其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協商決定實施錄取。
第二十六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ㄖ陛犑?、自治區)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學校招生專業對應的相關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七條 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和以下專業要求、建議執行。
第二十八條 相關專業招生體檢要求(建議)及說明:
第二十九條 報考英語、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在滿分的60%以上(含60%)。
我校各專業(除外語類專業)現行所修公共課外語語種為:英語,建議高考語種為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填報我校。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三十條 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有完善的“獎、勤、助、補、減”學生資助體系,新生進校時開通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對貴州省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學生),學校均按規定標準先予減免學費3830元,已享受學費減免的學生不再重復享受該資助項目。
第八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三十二條 凡具有學籍的學生,德、智、體、美、勞合格,且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教育教學計劃,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符合《遵義醫科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章 復查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學校關于招生、入學相關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 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校園1號路
郵政編碼:563000
區 號:0851
聯系(監督)電話:28609366
傳 真:28204408
咨詢電話:28204791、28205801
電子郵箱:zyyxyzsbgs@163.com
學校網址:https://www.zmu.edu.cn/
招辦網址:https://zyzb.zmu.edu.cn/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