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關于規范并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院管理的若干意見》(教發[2003]8號)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院名為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校標識碼為4136013430,上級主管部門為江西省教育廳。學院成立于1985年,2002年由南昌大學申報舉辦,經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批準成立、教育部確認為一所本科綜合性獨立學院。
第三條 學院辦學地址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號,現有在校生10000余人,校園占地面積1014畝;學院現有專任教師400名,其中副高以上職稱80人,碩士以上學位244人。
第四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本科頒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祁C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飘厴I證。
第五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院長簽發,招生就業處向新生郵寄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條 學院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拓展和實踐能力鍛煉,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系統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的較強能力和技術研發推廣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院成立了以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其他副院長副組長,招生就業處、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計劃與財務處、后勤管理處、保衛處、紀檢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審議學院招生政策,對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并對招生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第八條 學院2024年本??普猩ぷ鹘邮芙逃俊⒏魇。▍^、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電子郵箱。
監督電話:0792-4342912
電子郵箱:838059110@qq.com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綜合考慮學院現有的辦學資源、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學院招生就業處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將分省分專業計劃報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并向社會予以公布。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學院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學院2024年計劃面向11個省、市、自治區招收14個本科專業和5個??茖I的參加普通高考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進行錄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院網站或各省《報考指南》。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省級)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錄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院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進行。學院外語公共課教學培養使用的語種為英語,原則上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請慎重考慮;學院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不需要英語口試成績。學院本科的錄取批次由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三條 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 學院美術類專業招生在本省不分歷史和物理科目組,采用綜合成績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
學院美術類專業招生在外省錄取時,認可當地招辦組織的省統考成績,要求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并按各省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五條 美術類新生入校后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復測,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入學要求,或與??紩r水平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十六條 學院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原則上均可滿足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如因政策原因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則錄取專業按考生進檔的先后批次,分別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投檔。如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實行梯度志愿投檔的,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則按志愿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已填報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線上生源依然不足的則按照各省市招辦政策進行降分投檔錄取。
第十八條 學院對各?。ㄊ小⒆灾螀^)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對于符合學院錄取標準的考生,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批次,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投檔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院將使用預留計劃追加錄取。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五章 獎、助學金措施
第二十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院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評選基本條件:學生在校期間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和校規校紀;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各科學習成績優秀;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突出即可申請參加獎、助學金評選。其中國家獎學金評選須在校期間各學年專業排名和綜合素質排名均為本專業前10%。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必須是貧困建檔學生,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學生的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應在評選范圍內位居前列,且必修課程沒有不及格科目。
評審的程序:個人申請、當地政府(民政部門)的貧困證明,班級評議、系評定、評審結果公示,學院學生資助評審委員會審核,提交院長辦公會通過。
資助標準: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p>
3.國家貧困生資助金分為一檔每學年4400元/人,二檔每學年3300元/人,三檔每學年2200元/人,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的家庭貧困學生在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時,可同時申請國家助學金。
4.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設一等、二等、三等,獎金分別為3000元、2000元、1000元,每學年評選一次?! ?/p>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可憑入學通知書或在校生證明,可在學生生源地辦理無息貸款,每學年每人最高可貸款16000元。同時每位在校大學生可享受國家城鎮醫療保險福利。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院各專業的學費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等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根據專業不同,本科學費15000-18500元/學年;??茖W費9500-10500元/學年。住宿費預收1200-1600元/學年。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院招生就業處通信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號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332020)
咨詢電話:0792—4341913
傳 真:0792—4341913
電子郵箱:897240269@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