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4〕6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二條 學校全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2630;
第三條 辦學性質:福建省教育廳直屬高職院校;
招生層次:高職(??疲?/p>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 辦學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鏡洋鎮紅星村龜山116號
(相思嶺校區);
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190號(首山校區);
福州市鼓樓區軟件大道福州軟件園C區46號(軟件園教學點)
第三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第七條 2024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八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
第九條 我校2024年學生住宿費標準,根據閩價費〔2007〕75號、閩價費〔2012〕299號、閩價費〔2021〕367號,分別為550元/人/學年、570元/人/學年、650元/人/學年、970元/人/學年;交費后無論是否辦理入學手續,退費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教材代辦費統一招投標,據實結算。
具體住宿費標準:相思嶺校區5號樓570元/人/學年(6人間);舊4號樓、6號樓650元/人/學年(6-8人間);11號樓9-13層970元/人/學年(6人間),11號樓2-8層和其他樓棟550元/人/學年(6-9人間);首山校區和軟件園教學點550元/人/學年(6-8人間)。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教務處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按學校有關規定受理學生及家長的申訴與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各省市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錄取總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份教育廳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為主要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按平行志愿投檔辦法錄取。錄取以高考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我校所有招生專業不設置梯次及梯度級差。
2.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出檔考生的分數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招生計劃按要求無法錄滿的,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可調整招生計劃到我校其他未錄滿專業進行錄取。
3.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語等語種教學。
4.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我校在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即向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五條 一經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到校報到者,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我校按學生學費的一定比例劃撥專項經費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實施“學費減免緩”、“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等獎優助學工程;品學兼優、家庭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可享受國家助學金;特困學生按有關規定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七條 學生畢業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飘厴I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第十八條 本章程和有關招生信息按高校“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在我校官網www.fjny.edu.cn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及申訴、咨詢電話
申訴電話:(0591)38510319(紀委辦公室)
咨詢電話:(0591)83420158、83420178(招生辦)
傳 真:(0591)83420342(招生辦)38510329(院辦)
官 網: www.fjny.edu.cn。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只適用我校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