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工作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指導思想和原則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為伊春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0872)。學校為??茖哟蔚娜罩茋夜k高等職業院校,學校校址設在伊春市伊美區新興西大街65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四條 招生就業處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及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文件精神。
2.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以及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工作政策。
5.負責做好各省、市(自治區)的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學制、畢業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六條 我校??茖哟胃鲗I學制均為三年。
第七條 我校頒發的畢業證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校名稱是伊春職業學院。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進行。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定,按照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第十條 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認定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 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即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順序(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有專業志愿考生安排完專業后再進行調劑錄?。▋让晒抛灾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確定專業)??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無成績排序規則,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其他省份按照考生單科成績排序規則依次錄取,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數學、文綜、外語成績的順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語文、理綜、外語成績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采用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在省級招辦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如專業課省統考成績相同,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蝗缥幕n成績仍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對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以高考原始分作為錄取和分配專業的依據。
第十六條 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根據行業要求,報考我校考生需滿足以下條件:身高女162—174cm、男172—184cm;雙眼矯正視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色覺、嗅覺正常;面、頸、手、臂部無明顯疤痕;口齒清楚,中、英文發音基本標準;聽力正常;無精神病、肝炎病、慢性病史;腿部無明顯內外八字。護理專業根據《護士條例》和護士健康標準要求:無色盲、色弱、雙耳聽覺障礙,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功能障礙。其它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五章 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
第十八條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黑教職函〔2021〕44號)和《省教育廳關于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補充通知》(黑教職函〔2022〕61號)要求(以下簡稱“高本貫通”試點),“高本貫通”試點招生對象為省內當年參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職(??疲哟武浫?,經轉段考核合格后,以專升本形式錄取到對應本科院校繼續學習。學校繼續開展“高本貫通”試點工作。試點專業為鋼鐵智能冶金技術專業(??疲蛹涯舅勾髮W冶金工程專業(本科)。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九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批次為高職提前批次,錄取學生前三年在伊春職業學院培養,后兩年在佳木斯大學培養。
第二十條 “高本貫通”試點專業前三年學費按照伊春職業學院收費標準收取,后兩年學費按照佳木斯大學收費標準收取。
第二十一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考核轉段由佳木斯大學和伊春職業學院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己擞杉涯舅勾髮W牽頭開展,時間一般在第2學年末??己撕细駥W生由學校在第3學年春季學期辦理“專升本”錄取手續,完成??婆囵B方案后,第4學年秋季學期進入本科學習;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再進行本科階段的“高本貫通”培養,進入本校相同專業按專科畢業標準繼續完成學業;考核合格的學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貫通”培養計劃,在原專業按照??飘厴I要求繼續學業。
第二十二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前三年為??茖W籍,由伊春職業學院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已通過轉段考核的學生,以專升本形式進入佳木斯大學后轉為本科學籍,由佳木斯大學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培養期間,原則上學生不得轉學、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 “高本貫通”試點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前三年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專科畢業證書。轉段進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后兩年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學?!皩I酒瘘c”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 “高本貫通”試點其他事宜按照《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第六章 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根據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6000元/生/年)。學校將根據不同的住宿情況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條 學校執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和學生困難補助。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情況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58-3769086 3769070
學校網址:http://www.yczyx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