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中文全稱為哈爾濱師范大學,中文簡稱為哈師大,英文全稱為Harbin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HRBNU。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231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和研究生學歷教育,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八條 辦學地點:主校區(松北校區)位于哈爾濱市利民經濟開發區師大路1號;江南校區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路50號,江南二校區位于哈爾濱市香坊區農林頭道街9號。
第九條 學校對在修業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學校名稱:哈爾濱師范大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哈爾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做出決策,并負責相關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及對學校招生政策的發布與解讀。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規模,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結合往年的招生錄取、專業培養、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編制本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2024年面向全國31個?。ㄖ陛犑?、自治區)招生,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以及其它要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四條 學校預留計劃按照教育部規定不超過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 錄取及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領導和監督下,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 “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調檔比例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及我校生源情況確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七條 學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根據高考投檔成績、高考位次、藝體類專業成績、專業志愿、體檢情況,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如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考生,調劑錄取到其它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考生分數未達到所報專業最低錄取線,且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政策,錄取分專業時予以承認。
第十九條 英語、商務英語、翻譯、法語、西班牙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及“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實驗班包含專業限招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語種不限。
第二十條 所有專業招生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分數相同考生排位次辦法,位次在前者優先錄取。若生源省份對于排位次辦法沒有規定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較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其他非改革省份的考生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的次序,單科高者優先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招生,進檔考生按照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2.美術類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依據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高考文化課成績也相同時,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的次序,單科高者優先錄取。
3.其它藝術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高考文化課成績也相同時,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的次序,單科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康復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依據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安排專業。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分高者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也相同時,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的次序,單科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的考生,文化課考試須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命題的全國統一考試,體育專項測試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單招體育考試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實行全國統測和分區統測。學校視考試情況劃定文化課成績控制線,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據考生填報志愿順序,按照項目需求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辦法詳見《哈爾濱師范大學2024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第六章 收費標準和其它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具體收費標準以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黑龍江省財政廳批復的收費文件為準。
第二十六條 波蘭語、法語、西班牙語專業根據語言類專業培養需要采取“2+1+1”聯合培養模式,即學生第一、二學年在國內學習2年,第三學年須赴國外高校學習1年,第四學年返回國內繼續完成余下1年的學業,學生達到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可獲得哈爾濱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國外學習期間費用以相關國家高校當年收費額度為準,費用自理。
第二十七條 我校 “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實驗班是中美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采取“1+2+1”聯合培養模式,即學生第一學年在國內學習1年,第二、三學年須赴美國東華盛頓大學學習2年,第四學年返回國內繼續完成余下1年的學業,學生達到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可獲得哈爾濱師范大學和東華盛頓大學雙學士學位證書及我校本科畢業證書。辦理出國手續及在美期間費用按中教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和東華盛頓大學標準收取,中教國際交流中心收取出國手續費及簽證費人民幣24369元,回國保證金人民幣50000元和3000美元的項目管理費。東華盛頓大學收取學費、食宿費和醫療保險等預交款大約 32268美元/年。
第二十八條 省屬高校公費師范生招生工作按照黑龍江省屬高校公費師范生有關文件及政策實施。
第二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我校補充部分專業本科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補充要求如下:
1.按照《體檢指導意見》第二條第1款(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補充生物科學、生物技術、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2.按照《體檢指導意見》第二條第2款(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補充美術與設計類各專業、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新能源材料與器件、生物科學專業;
3.按照《體檢指導意見》第二條第3款不能錄取的專業:補充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專業;
第三十條 對于《體檢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情況,我校不予錄??;對于《體檢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情況,我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高校招生規定對其進行體檢復查,對于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會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學校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錄哈爾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也可登錄考生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網站查詢。
第三十三條學校按照國家和黑龍江省政策規定評定和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設有本科生優秀獎學金等;學校按黑龍江省政策規定申請發放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求職創業補助;學校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校后申請辦理在校期間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通過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募集社會捐助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2024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451-88067377(報考及錄取期間)
學校網址:http://www.hrbn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hrbnu.edu.cn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451-88067208(錄取期間)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未盡事宜,由哈爾濱師范大學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