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4年度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建筑科技學院
層 次:本科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四條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六馬村委會學建大路1111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測繪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交通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遙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智慧交通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資產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審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審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城鄉規劃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建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智能建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公共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書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數字媒體藝術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學校獎勵和資助項目還有學生獎學金、建科勵志獎學金、建科創新創業獎學金、學生創新創業獎勵與資助等。
第八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項目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除英語專業招收英語考生外,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一、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從其規定;
二、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照各?。ㄊ?、自治區)投檔原則,依次錄取其他順序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三、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
1. 學校對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進檔考生先按照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逐一進行檢索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且專業志愿相同,按各?。ㄊ小⒆灾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依次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2.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四、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藝術類錄取原則: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取得省級美術與設計類(書法學專業取得省級書法類)專業統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1.按?。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算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逐一進行檢索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若該省綜合成績無明確核算辦法,則綜合成績=[ (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50%+(專業分÷專業滿分)×50%]×750,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
2.如綜合成績相同專業志愿相同,專業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專業總分再相同,素描(書法臨摹)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素描(書法臨摹)成績再相同或無專業課單科成績,則按各?。ㄊ小⒆灾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比較文化課成績進行錄取。
六、實行全國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錄取原則除遵循以上條款外,考生選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學校選考科目為準;如果錄取原則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有沖突,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當年招生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ua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學建大路1111號
聯系電話:0431-81865507 81865508 81865509
聯系人:才老師 王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未特別要求的,依據國家相關招生政策執行。本章程由學校招生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