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院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院自覺接受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學院名稱: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675,內蒙古自治區報考學校代號:782。
辦學性質: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是由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直屬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學制:3年。
第四條 辦學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高職園區蘇爾干街3號。
第五條 頒發證書: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六條 學院各專業招生人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
第七條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與就業創業處具體組織實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按國家教育部的要求,實行公正、公平、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采用“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學院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學院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以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都錄取完畢后,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院將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條 學院原則上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有關加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辦法。
第十一條 平行分擇優錄取原則
對于已投檔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對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粚砜?、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擇優錄??;對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科類考生,依次按高職專業課綜合、語文(蒙古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對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語文、外語、數學、選考科目總分成績排序。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于復查結果不符合專業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三年制高職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以內蒙古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學生資助:學院現執行的學生資助項目中,國家資助項目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自治區資助項目有自治區獎學金、自治區勵志獎學金;學院資助項目有學院獎學金、學院助學金、勤工助學、極度困難學生重點幫扶;社會資助項目有烏蘭夫獎學金、筑夢獎學金。學院同時還設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畢業生求職補助”等幫扶措施,系統化的資助和幫扶,有力地將國家“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政策落到實處。
學院招生辦咨詢電話:0471-5260399 0471-5260388
學院網址:http://www.hgzyxy.com.cn/
招生信息網:http://www.hgzyxy.com.cn/zsxxw/sym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