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和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規定,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包頭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院代碼:國標代碼14187,區內代碼:E75
第四條 學院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茖哟?/p>
第六條 學院地址:包頭市九原區職教園區平安大道七號;郵政編碼:014060
第七條 學院概況:包頭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創辦于1956年,是自治區一所獨立設置的鐵路高等職業院校,是自治區示范性高職院校,2022年獲批自治區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高職專業群雙A檔建設單位。學院位于包頭市職業教育園區,建筑面積30余萬平方米。聚焦交通運輸、土木建筑、裝備制造、新能源等國家戰略和區域經濟發展開設六個專業大類34個專業,現有校內外實習實訓場所100余個,教師企業流動站7個,現有實習實訓設備4800余臺(套),已建成包頭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蒙古天佑”學院、蒙古海外技能培訓基地。學院全面實踐現代學徒制和鐵路“2+1”雙培型人才培養模式,與國鐵企業和地方龍頭企業合作成立“工匠班”、“訂單班”,持續推進“1+X”證書試點工作。畢業生就業去向主要為央企、國企和頭部企業,人才培養質量深得企業和社會的廣泛認可及信任,學生就業呈現高就業質量、高專業對口、高就業穩定、高起薪標準、高就業滿意度的“五高”態勢。學院先后成為自治區示范性高職院校、全區“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2022年獲批自治區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高職專業群雙A檔建設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領導小組:學院成立由院領導、招生就業處、紀委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九條 常設機構: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十條 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中部分專業只招男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審批后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的招生規定、政策。
第十二條 提檔規則:第一志愿錄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或計劃所在省(市、自治區)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個別專業未完成錄取,學院可以對剩余專業計劃調劑使用。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采用“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以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都錄取完畢后,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對于已投檔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對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對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擇優錄?。粚Ω叩嚷殬I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科類考生,依次按高職專業課綜合、語文(蒙古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優惠加分政策與分數排序:
優惠加分:學院執行相關省、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分數排序:依據投檔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外語只開設英語,其他語種慎報。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高職(??疲┡?/p>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七條 體檢標準:體檢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由于鐵路企業不招色盲、色弱學生,請色盲、色弱學生謹慎報考學院鐵路專業;并且根據鐵路行業特點,部分鐵路專業不適合女生,請女生謹慎報考。新生入學后按規定將進行健康復查,對不符合身體要求或體檢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資助政策: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家庭困難學生可參加學院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以內蒙古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畢業證書:學生完成學業成績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二十一條
1、學院官網網址:https://www.bttzy.cn
2、學院微信平臺:bttdzyjsxyxck
3、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472-5253254/5253444。
4、傳真:0472-5253115(院辦)、5253254(招辦)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規、規章、規定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規、規章、規定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包頭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