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河北經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基本信息
1.學校全稱:河北經貿大學
2.學校標識碼:4113011832
3.辦學層次:本科,河北省屬重點大學
4.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5.主管單位:河北省教育廳
6.學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學府路47號
郵政編碼:050061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北經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河北經貿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研究制定學校的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宣傳等招生文件及相關材料,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審議本科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相關事宜。
第五條 河北經貿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六條 河北經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嚴格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在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各省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編制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計劃為準。學校無預留普通本科招生計劃。
第七條 河北經貿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對文件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和“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情況,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結合學校招生專業具體說明如下:
(一)符合《意見》中第一部分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二)符合《意見》中第二部分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學校不予錄取的專業有繪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等專業。
(三)符合《意見》中第二部分,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的專業有繪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數字經濟、貿易經濟、金融學、保險學、投資學、財政學、稅收學、資產評估、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大數據管理與應用、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
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八條 河北經貿大學在調檔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制定的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調檔和安排專業。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學校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九條 河北經貿大學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有關規定,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對進檔且符合體檢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
1.對于實行“專業(類)+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學校的錄取原則是: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對投檔到各專業的考生在專業內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錄取條件時,不進行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2.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學校的錄取原則是: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投檔到各專業組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當考生不能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錄取條件時,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3.對于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不包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學校的錄取原則是: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投檔到各專業組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不能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錄取條件時,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投檔成績并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4.對于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校的錄取原則是: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投檔規則:河北經貿大學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以河北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2.錄取原則:河北經貿大學藝術類專業使用河北省藝術統考成績為專業成績,使用藝術統考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計算綜合成績,對投檔到學校的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在專業成績上,學校音樂表演專業使用音樂表演類省級統考成績,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采用美術與設計類省級統考成績,舞蹈表演專業采用舞蹈類省級統考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3.同分情況:如果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其他情況:舞蹈表演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8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8米。音樂表演專業測試樂器或唱法須與招考方向對應的子科類一致。
第十一條 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河北經貿大學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簡稱ISEC項目)包含會計學、金融工程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3個ISEC項目專業,依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優質教學資源池與國外知名高校聯合開展學生培養,錄取規則同生源省份普通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2.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考生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ISEC項目專業(會計學、金融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部分課程安排為英語教學,建議高考外語科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報考,其中ISEC項目專業考生的高考外語單科成績應達到單科總成績的70%(含70%)以上。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
1.學費說明: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ㄗ灾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招考信息。
2.每學年學費標準如下:
(1)文科類專業
①優勢文科專業5060元/學年,包括以下專業: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法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投資學、保險學、財政學、稅收學;
②外國語言文學類4900元/學年;
③其他文科類專業4600元/學年。
(2)理科類專業4900元/學年。
(3)藝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
(4)ISEC項目專業(會計學、金融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制四年,學費28000元/學年,如赴國(境)外學習,需另支付對接院校的學費(以對接院校的要求為準)。
3.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費:普通本科學生住宿費收費標準有800元/學年和500元/學年兩種;ISEC項目專業學生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000元/學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三條 資助措施
河北經貿大學構建了以獎、貸、助、勤、補為主的學生資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大學生科研助困、學生大病救助、學費補貼等多項資助措施。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河北省生源地農村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持“扶貧手冊”享受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政策(ISEC項目專業學生除外),具體依據相關文件執行。入學后響應國家號召服義務兵役根據國家政策給予學費補償。
第十四條 學歷和學位
1.普通本科學生:學生在河北經貿大學規定學習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條件的,由河北經貿大學具印頒發國家承認學歷并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于規定期限內申請學士學位,由河北經貿大學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并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的學士學位證書。
2.ISEC項目專業學生:采取“4+0”(單學位模式)和“2+X”(雙學位模式)兩種模式。
采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