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依法維護學院和考生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校址: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南環東道99號(豐潤校區);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區稻地鎮安順街26號(路南校區)。
第三條 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如在2024年轉設,按照教育部批示的各項內容執行)是經河北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確認,工、理、經、管、文、法、教、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F開設67個本科專業,19個??茖I。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組織實施。
第三章 監督機構
第六條 為了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學院成立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察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學院錄取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八條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院按平行志愿政策錄?。粚τ诜瞧叫兄驹竿稒n的省份或批次,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為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考慮其他志愿考生。
第九條 我院認可各省投檔規則,按照教育部調檔比例要求,學院根據各生源省(直轄市)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檔比例。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
藝術類專業招生,我院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錄??;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同分考生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相關招生要求。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成績排序,文化總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第十條 學院對符合省照顧條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依據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相關政策執行。即提檔及分專業時,學院承認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可按照《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轉專業實施辦法》調整專業。
第五章 考生類別、各專業錄取要求、學費及學歷證書
第十二條 2024年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安排以各?。ㄊ?、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2024年學院招生對象為: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含參加河北省2024年單獨考試考生)。
第十四條 學院所有專業(類)招生對男女比例沒有限制,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除上述專業外,學校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五條 各專業(類)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準。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ㄏ忍煨孕呐K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茩z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六條 收費標準:
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ㄗ灾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獎、貸、助學金制度
第十八條 獎、貸、助學金設置
(一)獎學金
新生入學后根據國家政策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設立的各項獎學金及社會捐助獎學金。
(二)貸、助學金
1、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信用)國家助學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按具體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請信用貸款。
2、延伸“綠色通道”, 確保每位貧困新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3、國家助學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4、勤工助學基金,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學院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錄取考生體檢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二條 聯系方式。
招生辦電話:0315-7877288 7877216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qgxy.cn/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若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