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學校全稱:遼寧地質工程職業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接梨樹大街1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4.辦學層次:高職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33.5萬平方米(約合501.7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2.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4.3平方米;生師比29.6:1;專任教師16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76.8%;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46.3%;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9637.8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6287.8元;圖書21.7萬冊,生均圖書36.7冊。
住宿條件:2024級新生宿舍標準(5人、6人、8人)間。
宿舍分配方案:2024級新生入學采取網上預訂方式。
二、招生計劃安排
1.各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學校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無
學院2024年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
注:帶*專業學費標準以省物價部門最終批復為準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地質工程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在“三、專業設置說明”表中具體列明。學生住宿費收取標準(1、2、3、4號樓)五人間1000元/生/年,六人間800元/生/年,八人間600元/生/年。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按照遼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及省財政廳發布的遼教發〔2006〕76號文件規定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 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學院特等獎學金:1500元/學期;學院一等獎學金:1000元/學期。特別優秀的學生,從二年級起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品學兼優的家庭困難學生,從二年級起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具體評定辦法、要求、申請流程請參考《遼寧地質工程職業學院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遼地院發(2018)41號】、《遼寧地質工程職業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遼地院發(2018)42號】文件執行(登錄學院官網www.lngc.edu.cn查詢)
國家助學貸款: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大學生可到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報到時走“綠色通道”進校學習。
助學金: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國家助學金二等2750元/年。學生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于每年9月份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每學年評定一次。評定辦法及工作流程請參照《遼寧地質工程職業學院國家助學金評定辦法》【遼地院發(2018)43號】文件執行(登錄學院官網www.lngc.edu.cn查詢)
勤工助學:校內設置勤工助學崗。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學院相關部門會支付合理的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學費減免: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關于學費減免的制度執行,孤兒學生可以提出學費、住宿費減免申請,由學生資助中心審核通過后執行。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無
七、錄取辦法
1.投檔比例
調檔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執行。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在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生源情況、計劃情況及模擬投檔線,以不低于招生計劃1:1,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后學校進行復檢,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動漫制作技術、首飾設計與工藝、分析檢驗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因專業學習對色彩有要求,色盲、色弱考生慎報。
3.院校志愿及錄取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錄取。
實行有序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報考院校志愿選擇志愿方式,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足招生計劃數時: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划數谝恢驹干暇€考生數多于招生計劃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錄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
實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專業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兼招,再選科目不設要求。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對符合加、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區)招考委關于加、降分的規定執行。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平行志愿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原則錄取,無專業級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總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優先滿足分數高考生的專業志愿。
考生總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相同時,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物理學科按數學、語文、外語,歷史學科按語文、數學、外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成績相同,物理學科按物理成績高分到低分錄取,歷史學科按歷史成績高分到低分錄取。如仍相同,則由我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商議評定,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擇優錄取。
6.聯系電話、網址
聯系電話:0415-6228800 6229900(兼傳真)
學院網址:www.lng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