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甘肅醫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甘肅醫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甘肅醫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甘肅醫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構、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校名:甘肅醫學院;
英文名稱:Gansu Medical College
第五條 學校代碼:4162011805 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第九條 學校地址: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涇河大道18號
第十條 學校簡介:甘肅醫學院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肅省平涼衛生學校,2003 年升格為平涼醫學高等??茖W校,2015年組建晉升為醫學本科院校,更名為甘肅醫學院。
開設有臨床醫學、預防醫學、針灸推拿學、兒科學、康復治療學、藥學、中藥學、護理學、助產學、醫學檢驗技術10個本科專業和11個??茖I。
學校有1家直屬附屬醫院、2家非直屬附屬醫院、39個實踐教學基地、4個社區基地、7個實驗教學中心,其中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4個。建有全國基層西學中能力建設帶教基地、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中醫類別實踐技能考試基地。直屬附屬醫院建有全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全國肝炎患者教育基地、甘肅省骨科研究所分所、甘肅省肝膽胰外科研究所分所、蘭州大學臨床醫學院腫瘤防治中心分中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甘肅醫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甘肅醫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甘肅醫學院普通本科、普通??疲ǜ呗殻┱猩娜粘9ぷ?。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及宣傳工作,對以甘肅醫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及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三條 甘肅醫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的再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
(一)在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及社會需求,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計劃。
(二)甘肅醫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一)普通全日制本??粕浫∫巹t
1.按照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全面實施陽光招生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2.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以不超過公布計劃的120%提檔;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以不超過公布計劃的105%提檔。也可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規定及生源情況的不同作適當調整。
3.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報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對于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檔后計劃未完成的,可參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
4.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
如果考生總分相同,文史類考生按語文、文綜、數學;理工類考生按數學、理綜、語文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中職生如果總分相同,按照專業課成績排名,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照中職在校期間的表現擇優錄取。
5.實行高考綜合改革“3+1+2”和“3+3”模式?。▍^、市)考生,除必考科目外,臨床醫學、兒科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康復治療學、藥學、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口腔醫學、醫學影像技術專業以及少數民族預科還需選考物理和化學,護理學和助產學專業選考科目為化學,如果考生總分相同,按照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化學、物理等級依次進行排名。
6.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志愿可將其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7.我校同意執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8.中職對口錄取嚴格按教育部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9.本校通識教育外語課程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本校各專業的外語必修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學位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我校被錄取后,在校須達到英語課程合格標準方可畢業,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10.除助產學專業只招收女生外,其余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1.在錄取時應屆考生、往屆考生同等對待。
12.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本科)、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疲⑹×猩贁得褡寰o缺人才培養專項(本、??疲┯媱?、地方農村專項、革命老區專項、少數民族預科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執行。
13.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
14.甘肅醫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我校各專業對色盲、色弱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不予錄取,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
15.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本科)新生入學報到前,本人須與定向服務所在地的縣級衛生健康和人社部門簽訂就業協議,入學后須與學校簽訂免費教育協議,不按要求簽訂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和教育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醫學生(專科)新生入學前,須與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不按要求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將按退學處理,解除相應培養關系和就業關系。
(二)普通專升本錄取規則
1.普通高校高職(??疲┥究普猩媱澃凑帐〗逃龔d下達的文件為準。
2.報名條件為:國家計劃招收的、具有甘肅省普通高校學籍的高職(??疲獙卯厴I生;在甘肅省應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職(??疲W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3.招生錄取按照甘肅省招委會相關政策規定以及學校專升本招生簡章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嚴格執行甘肅省發改委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甘肅省發改委最新批準的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本科專業學費4600元/生·學年(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專科專業學費4500元/生·學年(甘發改收費〔2014〕423號)。住宿費標準:6人間900元/生·學年(甘發改收費〔2015〕920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本科)和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醫學生(??疲┰谛W習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按規定補助生活費。以上費用如有變化,按照省發改委最新批復的標準收取。
第六章 獎助貸勤措施
第十七條 學校的獎、助學金體系完善,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等;助學金分為國家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等。
第十八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九條 為強化勞動教育,培養學生自立自強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時,必須經過資格審查;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并注冊學籍;在新生資格審查或在入校后3個月內的資格復審中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與錄取時提供的電子檔案不符(包括體檢信息,以及存在不能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情況)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情節嚴重者,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及??飘厴I生,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甘肅醫學院。
第二十二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涇河大道18號甘肅醫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編:744000
電話:0933-8613953
傳真:0933-8613953
甘肅醫學院招生網址:
https://www.gsmc.edu.cn/zsw/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甘肅醫學院普通本、??普猩ぷ?,由甘肅醫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