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湘潭市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 科
院校國標碼:12649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毗鄰湖南科技大學,占地面積688畝。學校擁有一支規模適當、專兼結合、結構合理、敬業奉獻的教師隊伍,任課教師中,擁有博士學位的達到47%,擁有碩士學位的達到80%以上。學校依托湖南科技大學的綜合辦學優勢,設立了機電、土建藝術、經濟、人文社科體育等4個學部,11個教學系,3個公共課教學單位。校園環境優美,基本設施完善,辦學條件優良。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型: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和專升本。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加強招生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的作用。學校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市)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和規定,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計劃與總結,上報招生數據。
第九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成立由紀委辦、監察專員辦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遵循“參與中監督、監督中服務”的原則,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忌浫〉模忌傻谝粫r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一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計劃面向全國21個?。▍^、市)招生。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教務部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院務會議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學校審定的分專業計劃,制定分?。▍^、市)、分專業生源計劃,經主管校領導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預留部分本科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市)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投放原則。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五條 學校2024年具體招生專業的專業名稱、所在院系、學制、學費標準、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等相關要求見《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必須滿足我校的招生專業選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考生必須滿足我校的招生專業文理科要求。
學校按照相關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收費標準有更新,以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最終學費標準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第十六條 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僅安排英語和日語作為公共外語教學。
第十七條 學校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八條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選考科目具體要求可查詢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十九條 學校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認可各省份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符合各省(區、市)專業成績要求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教育廳有關加分投檔的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上級部門要求確定各省(區、市)投檔比例。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二十二條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錄取過程中,學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根據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檔成績優先,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按生源所在省市排序規則確定錄取專業??忌木C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學校不設定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生源省份沒有統一排序規則的,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湖南省藝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第二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省份同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湖南省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總分進行排名錄??;其它省份,在投檔的考生范圍內,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檔成績進行排名錄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入校一學期后可以提出申請轉換專業,具體規則和程序根據《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執行,學校轉專業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各種獎、助學金,以激勵學生全面發展,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招生辦公室,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三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園路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
郵政編碼:411201
辦公電話:0731-58290670
招生咨詢電話:0731-58273804,58273805,58273808,58273839(6-9月招生錄取及新生報到期間)
招生咨詢QQ:800106333
傳真:0731-58290147
招生咨詢郵箱:zsb@hnust.edu.cn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xxzs.hnust.cn/
監督投訴電話:0731-5829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