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長沙醫學院
辦學地點:
長沙: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雷鋒大道1501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0823
辦學類型:民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長沙醫學院。證書種類:普通全日制本、??聘叩葘W校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長沙醫學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以醫學為主,醫學、文學、工學、理學、管理學、教育學、經濟學、法學各學科協調發展,共設有16個二級學院。學校有國家級及省級特色專業3個,湖南省雙一流應用特色學科、重點學科4個,省級一流專業以及綜合改革試點專業9個,國家級、省級一流課程36門;有湖南省院士專家工作站3個,湖南省重點實驗室5個,湖南省科技創新團隊1個。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體育類、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南疆單列計劃,其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計劃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錄取。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忌浫〉?,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4年我校面向全國31個?。ㄊ?、區)招生,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計劃的1%,用于調劑各?。ㄊ小^)生源不平衡的狀況。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三條 學校2024年本、??普猩鷮I、學制、學費標準見下表,住宿費:2000元/年/生(公寓式住宿,水電超限額后費用自理),書籍費、工作服、聽診器等代收費用按實收取結算。
第十四條 我校不限考生外語語種,但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ㄊ?、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
第十六條 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七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填報志愿方式的特點,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清”辦法。
第十八條 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對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對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高考體檢標準、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等情況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后的名單為準。
第十九條 我校同意執行各?。ㄊ?、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招生錄取結果在各省市招辦審核確認后可通過網址http://www.csmu.edu.cn或微信公眾號“長沙醫學院招生辦”查詢。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長沙醫學院校長獎學金”“長沙醫學院太陽慈善公益獎學金”等獎勵和資助,標準為2200~10000元。
第二十二條 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全國大部分地區已全面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凡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于暑假期間到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和辦理。學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專門負責辦理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事項。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應征入伍新生需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到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五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對于以我校名義進行違規招生錄取、招生宣傳、考前輔導、應試培訓等活動的社會機構、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招生辦公室。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雷鋒大道1501號
郵政編碼: 410219
招生咨詢電話: 0731-82858888 18773109558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csmu.edu.cn
監督投訴電話: 0731-88602620